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3-097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9月8日、9月11日、9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及书面发函询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在9月8日、9月11日、9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上述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且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形。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我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股票是否能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3-098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8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105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公司在10个交易日内回复。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方面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核实和修订,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拟延期5个交易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将继续积极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