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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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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回购义务风险

  本公司于2018年和普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洱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普洱市展翼置业有限公司、普洱鑫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资协议书》,成立普洱普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洱普顺”),同时约定普洱普顺购买本公司原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顺光电”)充电桩产品。本公司承诺为普洱普顺在2019年前生产的、本协议项下充电桩产品推荐新客户,普洱普顺应当给予本公司推荐的客户18个月货款账期。同时,上述产品普洱普顺在6个月内未能实现销售或本公司推荐的客户未能完成销售的,本公司同意2018年按照每台5万元价格向普洱普顺回购,2018年后回购价格按市场行情调整(运费由普洱普顺承担),回购的产品普洱普顺同意给予本公司18个月货款账期。2019年10月,本公司已经处置持有的原子公司富顺光电的全部股权,以上《合资协议书》中本公司的回购义务并未解除。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对普洱普顺未最终出售的充电桩具有按照目前市场价格回购的义务。目前,公司与普洱普顺就相关回购日期、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尚未协商达成一致。如公司后续实际进行回购,则会带来公司资金流动压力增加的风险,公司将积极与普洱普顺沟通商谈并妥善处理回购事宜。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振江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     76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戴俊威先生主持,应当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8月)、《公司章程》(2023年8月)。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8月)。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8月)。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8月)。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8月)。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8月)。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8月)。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3年8月)。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8月)。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8月)。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8月)。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8月)。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2023年8月)。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8月)。

  1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3年8月)。

  1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废除〈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废除《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将制度相关内容整合纳入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8月)。

  2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废除〈重大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及重要财务决策〉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了整合,故废除《重大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及重要财务决策》。

  2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废除〈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了整合,故废除《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2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废除〈信访维稳工作条例〉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了整合,故废除《信访维稳工作条例》。

  2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废除〈高级管理人员问责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了整合,故废除《高级管理人员问责制度》。

  2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9月14日14:30在本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文主持,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废除〈高级管理人员问责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废除《高级管理人员问责制度》。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7日

  8、会议出席对象:

  ①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5、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7、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3年9月12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张桃华、证券事务代表潘晓媚

  联系电话:0757-86695590

  传真:0757-86695642

  邮政编码:528225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6”,投票简称为“星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4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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