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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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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3-06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2008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8号)。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本次涉及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最终处罚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2、报告期内,南京红太阳农村云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安徽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报告期内,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与嘉兴馨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南京馨洲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报告期内,中农红太阳(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公司对其持股比例由42%变为10%,其仍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3、关于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预重整、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实质合并重整等相关事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减持、融资融券等相关事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3-064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时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3-065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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