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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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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梦网”)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融资,公司为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第1.1条、第1.2条约定属于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保证期间:(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9月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二楼202、203、206。

  法定代表人:余文胜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以下财务数据均为子公司单体口径,未合并其下属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查询,深圳梦网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已审批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总计不超过25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约合人民币185,0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03%,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余额为64,9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96%;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以本担保额度预计方案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的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情况统计)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2%。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93,055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6.3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8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文胜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人,代表公司股份162,212,9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1482%。

  (1)现场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151,548,4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823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公司股份10,664,5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246%。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公司股份9,484,5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81%。

  (1)现场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公司股份9,484,5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8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票为162,197,998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08%;反对票为15,0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92%;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9,4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418%;反对票为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582%;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为158,880,785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9458%;反对票为3,332,213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542%;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6,152,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4.8670%;反对票为3,332,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5.133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158,880,785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9458%;反对票为3,332,213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542%;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6,152,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4.8670%;反对票为3,332,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5.133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158,880,785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9458%;反对票为3,332,213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542%;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6,152,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4.8670%;反对票为3,332,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5.133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158,880,785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9458%;反对票为3,332,213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542%;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6,152,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4.8670%;反对票为3,332,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5.133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158,880,785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9458%;反对票为3,332,213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542%;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6,152,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4.8670%;反对票为3,332,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5.133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议案2-6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威律师、黄心怡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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