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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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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3-07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14:50召开。

  (二)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公寓D座。

  (三)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靓女士。

  (六)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3年8月28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8月28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七)会议的召开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7人,持有和代表股份809,497,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0832%,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7人,持有和代表股份809,497,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0832%。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未有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7人,代表股份809,497,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083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公司与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借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099,070,113股份)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借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从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入22.60亿元的借款并签署《借款合同》,借款年利率5%,期限3年(自2022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自借款期限起算之日起满18个月后,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还款,增信方式为信用,借款存续期间,累计支付不超过2.85亿元的利息。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具体事宜。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文亮律师和毛雅倩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23第006784号),主要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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