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鹏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用于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豪鹏”)已于近期完成广东豪鹏用于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7号),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00股新股,该批复自同意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04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0,438,381.5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3,361,618.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30日划至指定账户,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2SZAA503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豪鹏在商业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实施时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
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13日、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94,336.16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豪鹏进行增资以投资建设“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转入广东豪鹏开立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广东豪鹏已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广东豪鹏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议案》,并于2023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豪鹏科技: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公司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安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世纪证券承接。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豪鹏与世纪证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已经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3-0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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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广东豪鹏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南城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按规范要求使用完毕,为便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注销手续,账户产生结息共计57,006.41元已同步转入广东豪鹏用于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开户行无签署协议权限,故由横岗支行签署)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开户行无签署协议权限,故由布吉支行签署)分别和公司、广东豪鹏及世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用于广东豪鹏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