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95 公司简称:中孚实业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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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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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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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5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文超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3-05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5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增加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上述关联交易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期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崔红松先生、宋志彬先生、钱宇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了该项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4)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
(二)本次增加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董事均表决同意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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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巩义市宾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巩义市宾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4162835426
成立时间:1986年6月17日
注册资金:1,715万元
注册地址:巩义市新华路31号
法定代表人:白继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诚创业”)持有巩义市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巩义市宾馆”)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洗浴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办公服务;家政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停车场服务;平面设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服装服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设备销售;家居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线、电缆经营;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音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巩义市宾馆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怡诚创业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巩义市宾馆资产总额为10,600.78万元,负债总额为9,794.62万元,净资产为806.16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683.04万元,净利润为-151.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巩义市宾馆资产总额为11,370.10万元,负债总额为10,478.62万元,净资产为891.48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1,590.82万元,净利润为85.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巩义市顺意达物流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巩义市顺意达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MA9LR9BY2N
成立时间:2022年8月11日
注册资金:5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站街镇南环路东头20米
法定代表人:王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怡诚创业持有巩义市顺意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意达物流”)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顺意达物流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怡诚创业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顺意达物流资产总额为455.99万元,负债总额为13.10万元,净资产为442.89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637.94万元,净利润为42.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顺意达物流资产总额为639.33万元,负债总额为24.98万元,净资产为614.35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1,553.86万元,净利润为71.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巩义市通宝商贸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巩义市通宝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MA9KUHU96Y
成立时间:2022年3月9日
注册资金:5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31号
法定代表人:白继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怡诚创业全资子公司巩义市宾馆持有巩义市通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宝商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住房租赁;销售代理;停车场服务;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通宝商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怡诚创业的全资二级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通宝商贸资产总额为1,087.38万元,负债总额为526.33万元,净资产为561.06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829.36万元,净利润为61.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通宝商贸资产总额为1,568.64万元,负债总额为903.25万元,净资产为665.39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873.38万元,净利润为104.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内容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巩义市宾馆、顺意达物流提供的劳务,向通宝商贸购买商品。前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合同主要条款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执行,合同价款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有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按质论价;没有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诚实信用、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关联交易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和下半年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客观事实。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诚实信用、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新增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5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新旭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3-05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