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95 公司简称:越剑智能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半年度末总股本184,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5,440,000.0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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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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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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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8月 19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净利润为人民币1,051,562,219.99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84,8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440,000.00元(含税),本次半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净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的比例为5.2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所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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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壶瓶山路6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4日
至2023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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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和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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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三)登记时间:2023年9月1日09:00-11:30;13:30-17:00。
(四)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ecretary@yuejian.com.cn)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发送时间不晚于2023年9月1日17: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壶瓶山路688号
电话:0575-85579980 邮编:312065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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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剑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8月 19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越剑智能”)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万股,发行价格为26.16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6,32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106.8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221.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审验,出具天健验[2020]6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余额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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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措施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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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事项。
2023年1-6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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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023年4月13日,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首发募投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说明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4月。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
2021年10月26日,保荐机构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1-6月,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文件
(一)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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