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厂区被征收事项概述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或“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厂区被征收的议案》。2023年7月27日,公司子公司济南维维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维维”)与房屋征收部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济南市历城区公用事业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就征收事宜签订《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房屋征收协议》”),三方同意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248号)等有关规定确定房屋征收补偿款、各项费用及奖励等共计30,601.12万元,扣除公司保留的27,080.14平方米土地价款2,643.02万元后的征收补偿价款为27,958.10万元,若最终实际保留土地面积与上述保留土地面积27,080.14平方米存在差异,按照评估单价976元/平方米据实调整补偿款。2023年8月8日,公司子公司济南维维收到济南市历城区公用事业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支付的部分征收补偿款项149,576,864.4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29日、2023年8月9日披露的《维维股份关于子公司厂区被征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维维股份关于子公司厂区被征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2)、《维维股份关于子公司厂区被征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3)。
二、事项进展情况
本次厂区征收事项涉及子公司济南维维拟向承租人济南维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邦实业”)支付拆迁补偿款。根据济南维维与维邦实业就拆迁补偿事宜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2023年8月18日,子公司济南维维向维邦实业支付补偿款项合计3,882.15万元。截至2023年8月18日,子公司济南维维应向维邦实业支付的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济南维维累计收到征收补偿款项149,576,864.45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上述征收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