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河盛汇尊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365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过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一、前次委托理财到期收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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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了“银河盛汇尊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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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银河盛汇尊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认购金额:5,000万元
(2)预计年化收益率:4.64%
(3)产品期限:2023年8月17日-2024年8月15日(可顺延进入下一锁定期)
(4)管理费:0.3%/年
(5)托管费:0.02%/年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银河盛汇尊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债券逆回购;在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所、银行间市场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含非公开公司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ABN)、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ABS)、可转债、可交换债及可分离债券、债券型基金等。 其中:短期融资债券债项评级不低于A-1且主体评级不低于AA,超短期融资债券主体评级不低于AA;其他信用债主体或债项评级不低于AA;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的债项评级不低于AA(管理人认定评级机构不含中债评级)。 (2)其他资产:国债期货。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在本次购买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此次理财受托方为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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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7.06%,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3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3.12%,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3年3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1.4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人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风险、信用风险、其他风险等。
七、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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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