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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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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公告编号:2023-044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8月11日,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95,5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93%。购买的最高价为7.06元/股、最低价为7.0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76,82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6月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承诺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905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按回购价格上限9.57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945,663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12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8月1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95,5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93%。购买的最高价为7.06元/股、最低价为7.0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76,82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后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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