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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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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13660 债券简称:寿22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4日公告,会议资料于2023年7月21日发布,副董事长李振皓先生主持会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刘国芳女士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黄丽芬律师和陈治铭律师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长李明焱先生、独立董事王如伟先生和独立董事贝赛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丽芬、陈治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黄丽芬律师和陈治铭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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