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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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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3-035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正在筹划通过现金方式收购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大数据”)的股权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星云大数据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51%。

  2、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编制、披露相关文件。公司预计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3、目前,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该事项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具体的交易方案及相关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5、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协商和确定,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3年7月31日,公司与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集团”)签署意向书,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大数据集团持有的星云大数据不低于51%的股权,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星云大数据控股股东。

  根据初步测算,以标的资产的营业收入作为判断依据,其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未满36个月,根据初步测算,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指标均未达到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对应指标的100%,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资产,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存在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100%以上;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因此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中的股权出让方为大数据集团,其持有标的公司星云大数据92%的股权;大数据集团下属的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5%的股份。大数据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编制、披露相关文件。公司预计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大数据集团,其基本情况如下:

  ■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星云大数据的基本情况如下:

  ■

  2、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星云大数据股权结构如下:

  ■

  3、星云大数据的主要财务数据(初步数据)

  ■

  数据来源: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四、意向书主要内容

  1、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大数据集团所持有的星云大数据的股权,并成为星云大数据的控股股东。

  2、交易双方正在积极研究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具体的收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收购方式、收购股权比例、收购价格及其支付方式等)尚需在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后,并在交易双方及标的公司其余股东进行磋商后方能最终确定。

  3、交易双方同意,最终股权收购价格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签署的协议中予以确认。

  4、本次交易尚需经各相关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构成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间的同业竞争,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意向书仅为意向性框架协议,旨在表达双方的合作意愿及初步商洽结果,具体的交易方案及相关交易条款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目前,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出具调查结果,该事项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协商和确定,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意向书》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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