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压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新材料”)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总经理汪国清先生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及法律性文件等。
近日,世龙新材料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申请 1,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并于2023年7月25日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公司同时就贷款银行与世龙新材料的授信融资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世龙新材料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世龙新材料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年度经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本次使用担保额度1,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江西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角龙
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7日
营业期限:2018年12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世龙新材料100%的股权,世龙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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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人世龙新材料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2、保证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系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实现公司整体经营目标。世龙新材料的经营状况正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议通过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有效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2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8%。目前公司实际已履行的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2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他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