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26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1.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采用函询、网络通讯和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所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拟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过程中,2023年半年度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届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对股票异动的分析说明;
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
3、关于特发服务股票异动相关情况回复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