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在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1.9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和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关注和核实,现对有关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8、近日有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询问公司关于公司产品在毫米波雷达、卫星导航相关方面的应用情况,经核查,公司对此说明如下:
公司ZYF-D型产品可应用于卫星导航等领域,公司产品ZYF-6000系列高频覆铜板可以应用于全球定位卫星天线、移动通信系统等领域。公司ZYF-6000系列高频覆铜板可以应用于无人驾驶汽车毫米波雷达领域,目前处于小批量供货验证中。公司产品在上述两领域订单规模较小,合计占公司整体业务收入的1%以下,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未披露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告的披露标准且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向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