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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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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斌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7日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国际创新谷8栋A座8楼公司培训室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朋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高雷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2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帅、陈旭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3年7月7日在深圳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7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在会议上就本次紧急事项进行了说明,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王晓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王晓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能促进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三)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作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谢朋村先生、叶俊先生、林官秋先生、高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郭建平先生、王义华女士、周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4位非独立董事及3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谢朋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均为独立董事,且成员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王义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晓佳先生、刘浩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王晓佳先生、刘浩阳先生与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赵晓辉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王晓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谢朋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高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叶俊先生、高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高雷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公司董事会秘书高雷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雪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简历详见附件。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2042719

  电子信箱:ir@kiwiins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街万科云城三期C区八栋A座3303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雪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北京视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专员、深圳慧通商务有限公司内控主管、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主管;2020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办总监、审计内控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7月2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国际创新谷8栋A座8楼公司培训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24日

  至2023年7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7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1、议案2、议案3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复印件。

  (三)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7月19日17:00,附有上述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发送至ir@kiwiinst.com,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四)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7月1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街万科云城三期C区八栋A座33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入场签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雷

  联系电话:0755-82042719

  电子信箱:ir@kiwiins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街万科云城三期C区八栋A座33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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