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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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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一、新增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

  根据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基金”)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23年7月3日起通过南京证券的销售网点或基金电子交易平台接受所有投资者办理东吴基金旗下管理的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包括:

  ■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全天24小时接受委托,每个交易日15:00以后的委托将会在下一个交易日处理。

  二、开通东吴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吴基金决定自2023年7月3日起开通上述基金在南京证券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东吴添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不开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南京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南京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通过南京证券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三)办理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在南京证券直接开户便可进行东吴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已开立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在南京证券的交易系统通过账户登记后,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南京证券约定每期约定每期扣款(申购)金额,每期定投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三、开通东吴基金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吴基金决定自2023年7月3日起同时在南京证券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东吴添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仅在产品开放期间开通)。

  (一)、基金转换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产品的投资者。

  (二)、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时间相同。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照《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86

  公司网址: www.njzq.com.cn

  2、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sc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前认真阅读我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

  关于东吴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3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东吴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东吴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3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截至2023年6月29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3年7月27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www.scfund.com.cn)查阅《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在投资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资产状况等选择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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