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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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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2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股东东大产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9,741,9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571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推动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需要,东大产业集团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即12,134,132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含本数),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3年8月20日,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16日,东大产业集团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16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06%,减持数量已过半。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东大产业集团前次进行权益变动相关披露,系其截至2021年7月12日股权比例降至7.5897%,具体情况,详见东大产业集团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自2021年7月14日前次权益变动披露后,至2023年6月16日,因实施既定的减持股份计划,东大产业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550,733股,持股比例由7.5897%下降至6.5717%,权益变动累计超过1%。

  ●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为保持信息披露的一致性,上表中的持股比例,为公司2023年4月27日《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中的已披露数据,计算基数为前述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即1,223,372,955股。

  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产业集团”)所持股份均来源于2008年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根据换股吸收合并方案以1:3.5的换股比例将其所持原东软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额转换为上市公司股份,属于监管机构规定的特定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二)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东大产业集团前次进行权益变动相关披露,系其截至2021年7月12日股权比例降至7.5897%。具体情况,详见东大产业集团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自2021年7月14日前次权益变动披露后,至2023年6月16日,东大产业集团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推动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需要,实施既定的减持股份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550,733股,持股比例由7.5897%下降至6.5717%,权益变动累计超过1%。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注:为保持信息披露的一致性,上表中的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系公司2021年7月14日《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中的已披露数据,计算基数为前述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即1,242,370,295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涉及要约收购。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东大产业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减持的具体数量、价格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东大产业集团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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