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6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ST鼎龙       公告编号:2023-033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88号广州卡丽酒店沙龙1厅。

  5、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279,279,8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35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71,998,6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56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7,281,1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914%。

  6、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龙学勤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议案1.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2.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3.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4.00《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5.00《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6.00《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7.0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其中关联股东杭州鼎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学勤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权股份数240,753,634股。

  议案8.00《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中关联股东杭州鼎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学勤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权股份数240,753,634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周金晶律师、莫成哲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ST鼎龙         公告编号:2023-034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23年6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以1.36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6,20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19,994,639股减少为857,994,63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19,994,639元减少为857,994,639元。公司将依法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债务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6月13日起45天内(9:00-12:00,14: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3号鼎龙希尔顿花园酒店21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平、危永荧

  联系电话:020-32615774

  联系传真:020-32615772

  电子邮箱:stock@dinglongwh.com

  4、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