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3-29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149876 债券简称:22江泥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1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具体详见2023年5月1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公司发行的“万青转债”(债券代码:127017)转股而发生变化,本次分派比例不变,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没有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3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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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权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利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公司2022年度分红派息将于2023年6月1日实施完毕,自2020年6月3日起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债券简称:万青转债;债券代码:127107)转股价格由12.66元/股调整为12.40元/股。详见随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实施“万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30)。
2、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225室;
咨询联系人:周帆、易学东
咨询电话:0791-88120789
传真电话:0719-8816023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3-30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149876 债券简称:22江泥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万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万青转债”转股价格为:12.66元/股
调整后“万青转债”转股价格为:12.40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2023年6月1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10亿元(债券简称:万青转债;债券代码:127017)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万青转债在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并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万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16元/股调整为13.46元/股,该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27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万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46元/股调整为12.66元/股,该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1日起开始生效。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及结果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得公司2023年5月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与《证券时报》刊登的《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29)
综合上述规定,“万青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万青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 = 12.66-0.26 = 12.40
“万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66元/股调整为12.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日起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