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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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2,656,840份。截至2023年5月25日,激励对象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2,656,840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100%(“本次行权”)。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讨论审议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讨论审议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讨论审议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讨论审议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讨论审议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6日,公司在办公地点公示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9年1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
5.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2019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讨论审议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讨论审议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讨论审议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2019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9年2月21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499人授予4,632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兖州煤业期权,期权代码(分三次行权):0000000268、0000000269、0000000270。
9.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99名调整至469名,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6,320,000份调整至43,020,860份;行权价格由人民币9.64元/份调整为人民币7.52元/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条件的46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184,060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有效日期为2021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11日,截至2021年5月19日,符合行权条件的469名激励对象以人民币7.52元/份的价格行权14,184,060份,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均已行权完毕,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836,800份。
11.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69名调整至436名,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28,836,800份调整至26,005,080份;行权价格由人民币7.52元/份调整为人民币6.52元/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条件的436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2,796,080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36名调整至430名,并相应注销未行权激励对象期权。监事会对调整激励对象名单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有效日期为2022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10日,截至2022年4月29日,符合行权条件的430名激励对象以人民币6.52元/份的价格行权12,779,580份,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均已行权完毕,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015,200份。
14.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30名调整至419名,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13,015,200份调整至12,656,840份;行权价格由人民币6.52元/份调整为人民币4.52元/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条件的419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2,656,840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已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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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2,656,840份。截至2023年5月25日,激励对象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2,656,840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100%。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人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419人,截至2023年5月25日,共419人行权并完成登记。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2,656,840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行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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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公司《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A股股本共计3,061,360,480股,其中:61,74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999,620,48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上述股本变化后未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3年5月25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12,656,840股,共募集资金57,208,916.80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4,948,703,640股变更为4,961,360,480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未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