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聂葆生先生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持有公司8,110.24万股【注1】(占当时总股本的25.75%【注2】)的5%以上股东、董事聂葆生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5.01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
【注1】本减持计划期间,聂葆生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公司股份630.19万股,转让完成后聂葆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480.0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其所持股份在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完成的公告》。
【注2】上述所指“总股本”为减持计划预披露日的公司股份总数(315,013,532股)。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登记上市,致使公司总股本增至317,217,131股。下述股份比例数据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以2023年5月23日最新总股本317,217,131股为计算依据。本公告中数值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2023年5月23日,聂葆生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聂葆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聂葆生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97,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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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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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减持前一日公司总股本为计算依据。
【注4】无限售条件股份差额部分系聂葆生先生实际减持前向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630.19万股后,年初按其上一年末持股数量重新计算高管锁定股所致。
【注5】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化系每年年初按其上一年末持股数量重新计算高管锁定股所致。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累计变动比例
2021年8月17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权益变动后聂葆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6,294,780股,经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2,812,69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315,013,532股的51.68%。
自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聂葆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97,680股,减持后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1,915,012股;截至2023年5月23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登记上市导致公司总股本由315,013,532股增至317,217,131股,聂葆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稀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葆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317,217,131股的51.04%。
综上,聂葆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累计变动比例为0.6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聂葆生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聂葆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