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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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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 5 月 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5),公司定于 2023 年 5月 31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0,445,4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4%)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建议函》,具体如下:

  1、 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 增加逐项审议的临时提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3、 增加临时提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增加临时提案《关于〈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5、 增加临时提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6、 增加临时提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 增加临时提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8、 增加临时提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之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9、 增加临时提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10、 增加临时提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1、 增加临时提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2、 增加临时提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13、 增加临时提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4、 增加临时提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15、 增加临时提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6、 增加临时提案《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17、 增加临时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条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提案人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内容未超出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 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月21日披露了《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并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和补充披露之外,公司已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表述,对重组方案无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5 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 2023年5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年5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 5月24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5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2至议案18相关事项此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相关内容,补充更新了部分内容,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审议的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议案2至议案18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31日上午8:00至9: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30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公司证券部,邮编114051(信函请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张锡刚收,并请注明“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二)邮政编码:114051

  (三)联系电话:0412-5213058

  (四)指定传真:0412-5213058

  (五)电子邮箱:aszk@aszkjqc.com

  (六)联 系 人:张锡刚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拟参加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附件二:授权委托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说明:

  1、在非累积投票提案中,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67”,投票简称为“鞍重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 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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