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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3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利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提名朱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 提名林武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朱辉先生、林武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3年5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赵桂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3年5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武星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3年5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彭雪明先生调至公司计划财务部任职,不再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阳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阳先生简历附后。

  5.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利浩先生、王新勇先生、刁进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3年5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利浩先生、王新勇先生、刁进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陈利浩先生、王新勇先生、刁进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23年6月6日(星期二)上午10:0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3年5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刘阳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1981年生,浙江大学MBA,获管理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5 年以来一直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投资总监、审计部经理。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4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孙德生先生因工作调整,已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卢峰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同意提名李金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3年5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5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赵劲锋先生、监事会主席孙德生先生、副总裁李永华先生的辞职报告。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赵劲锋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孙德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永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赵劲锋先生、孙德生先生、李永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时生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赵劲锋先生、孙德生先生、李永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劲锋先生、孙德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永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8,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上述人员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二、提名董事的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增加至11名,其中独立董事由3名增加至4名。因赵劲锋先生辞职及董事席位增加,公司拟增补两名非独立董事及一名独立董事。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董事会同意提名朱辉先生、林武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赵桂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桂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赵桂林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朱辉先生、林武星先生、赵桂林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提名监事的情况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李金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李金柱先生简历附后。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武星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

  1.朱辉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1983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朱辉先生现任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历任北京汇通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经理、公司治理部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兼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兼综合办公室主任、副总工程师兼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兼支付业务事业部主任、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兼)、金融运管中心主任;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朱辉先生2019年4月至2020年9月为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朱辉先生未持有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2.林武星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1985年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远光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横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天津业务部专责、部门经理助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子商务部运营专员、运营支撑组负责人,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事业部供电服务处处长,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力经营事业部主任,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电力市场服务(负荷云)事业部总监、运营总监、副总经理。

  林武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武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林武星先生未持有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3.赵桂林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1964年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香港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资深注册会计师,具有20余年公司财务管理、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经验。现任北京春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还担任禹州市百汇百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中普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历任北京工商大学讲师、副教授,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SOHO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万年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众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副总裁,三亚苑鼎演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赵桂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桂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桂林先生未持有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4.李金柱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1971年生,中共党员,会计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历任大唐国际陡河发电厂财务审计部会计主管、副经理;盘山发电公司财务审计部会计主管、副经理;国华电力公司内控审计部高级主管,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副经理;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兼内控审计部经理;神皖马鞍山发电公司党委书记兼经营副总经理,神皖安庆发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

  李金柱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金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金柱先生未持有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6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公司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办理财务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金融服务。

  因中电财与公司控股股东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数科”)同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利浩先生、王新勇先生、刁进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谭永香

  注册资本:2,8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共同持有中电财100%的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电财总资产3,100.95亿元,净资产469.35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5.97亿元,净利润53.28亿元。

  3. 历史沿革及业务情况

  中电财成立于1993年12月,是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280亿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股51%,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公司本部位于北京,拥有26家区域及省级分支机构。中电财主要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服务对象提供金融服务。中电财服务地域广、业务范围全,注册资本金、资产规模、利润总额等多项指标在国内财务公司行业中均名列前茅,十一次荣获“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金龙奖”年度最佳财务公司称号。

  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共同持有中电财100%的股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有国网数科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电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经查询,中电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中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办理财务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金融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中电财同意在符合中电财内部授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授信业务需求给予相应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资金存放类预计交易额,年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关联交易协议的有效期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中电财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按照《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确定的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1. 存款服务:公司在中电财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中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2. 贷款服务:在不违反国家相关金融管理规定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中电财融资管理政策的基础上,中电财为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

  3. 结算服务:公司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中电财支付相关结算服务费用。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与中电财沟通协商,双方拟签署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以下“甲方”为“公司”,“乙方”为“中电财”)

  1.1 基本业务概述

  1.1.1 在乙方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批复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附属公司是指由甲方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并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范围要求的企业)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业务;

  (2)结算业务;

  (3)贷款业务;

  (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5)承销公司债券;

  (6)非融资性保函业务;

  (7)办理财务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1.1.2 在符合国家监管法规、政策以及乙方相关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的要求向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本协议所述之金融服务的范围不包括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存储的资金,甲方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存储的资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1.1.3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甲方在乙方的存贷款利率及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严格符合监管要求。

  1.1.4 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 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乙方保持金融服务关系,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1.1.5 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 保障资金安全, 控制资产负债风险, 满足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支付需求。

  1.2 资金结算业务

  1.2.1 甲方应严格按国家支付结算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相关制度规定使用结算账户,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优质、快捷的结算服务,准确、及时办理甲方的资金收付业务。

  1.2.2 甲方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结算服务费用。

  1.3 综合授信业务

  1.3.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在符合乙方内部授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甲方的授信业务需求,给予相应的综合授信额度。

  1.3.2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1.3.3 乙方在不违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乙方融资管理政策基础上,为甲方提供不高于集团内同类单位的贷款利率。

  1.3.4 甲方在综合授信范围之内信用要求,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信贷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乙方保证履行承诺,并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1.4 存款业务

  1.4.1 乙方给予甲方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乙方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1.4.2 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电财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8日与中电财签订了《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有效期一年),公司与中电财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该协议有关约定进行。自前述协议签署日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在中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为1,495.20万元,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与中电财发生的存款业务余额为8,328.98万元,贷款业务余额为0元。

  截至2023年4月30日,本年度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5,930.12万元,与国网数科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404.98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电财是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合理且公允,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拟签署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已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则,制定《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电财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利浩先生、王新勇先生、刁进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3.金融业务服务协议;

  4.中电财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5.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6.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7.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7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定于2023年6月6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6日(星期二)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6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6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3号远光软件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5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第1项议案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第2项议案仅选举一名监事,均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第5项议案选举两名非独立董事,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关联股东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陈利浩先生、黄笑华先生回避表决第3项议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回避表决第4项议案。

  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证券及法律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3号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85

  传真号码:0756-3399666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6-6298628

  联系人:周海霞、刘多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3”,投票简称:“远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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