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万盛”)
●本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山东万盛申请票据池授信额度,所提供质押担保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山东万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97.94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2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折合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11.82亿元(其中:江苏万盛6.82亿元,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5亿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3年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为盘活公司票据资产,提高票据运作效率,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和《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根据约定,招商银行为全资子公司山东万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的票据池业务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23年5月16日起到2025年5月15日止,公司为山东万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质押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及本次担保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1、票据池业务及质押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提供共享票据池授信业务。共享票据池授信业务是指公司(含其成员企业)可将其合法持有的并经合作银行(含其分支机构)认可的资产质押给合作银行(含其分支机构),合作银行(含其分支机构)据此向公司(含其成员企业)提供授信的业务。本次公司取得的共享票据池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授信额度全部分配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万盛。
公司用于出质的质物为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含纸票和电票)、财务公司承兑的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含纸票和电票 )、保证金、存单等。
2、合作金融机构
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招商银行。
3、业务期限
本次开展的票据池业务的授信期限为24个月,即2023年5月16日起到2025年5月15日止。
4、担保范围
招商银行在授信额度内向公司及山东万盛提供的票据池业务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以及利息、违约金等其他相关费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MA3TNPFJ33
成立时间:2020年8月5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路以东、辽河西五街以北
法定代表人:曹海滨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山东万盛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山东万盛资产总额为1,368,011,401.72元,负债总额为422,468,442.21元,净资产945,542,959.51元;2022年山东万盛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668,152.01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山东万盛资产总额为1,608,220,785.15元,负债总额为463,678,487.66元,净资产1,144,542,297.49元;山东万盛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000,662.02元。
与公司关系:山东万盛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业务期限:不超过24个月,即2023年5月16日起到2025年5月15日止
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整
担保范围:在授信额度内向公司及山东万盛提供的票据池业务余额之和(最高额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以及利息、违约金等其他相关费用
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向招商银行提供质押担保,为山东万盛申请票据池授信额度,能够加快山东万盛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且可以盘活公司票据资产,提高票据运作效率。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5月18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全资子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总额为108,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全资子公司)余额为15,240.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0%。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