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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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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9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有关事项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情况

  近日,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实业”)关注到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布的一篇名为《最多差了3000万元!亚太实业近三份年报核心子公司财务数据与亚诺生物披露有较大差异》的报道,文章称“A股上市公司亚太实业(SZ000691,股价4.19元,市值13.55亿元)在2022年年报中披露的其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化工)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数据,与新三板挂牌企业亚诺生物(NQ831730)2022年年报中披露的临港化工的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再往前追溯,两家公众公司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披露的关于临港化工的财务数据也都存在差异。”

  为避免对广大投资者构成误导,公司现予以说明。

  二、公司说明

  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媒体报道事项说明如下:

  自2020年6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诺化工”)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同时其作为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诺生物”)参股公司不再纳入亚诺生物合并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五条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亚太实业购买亚诺化工51%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每期末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根据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依此规定,亚太实业在每年合并财务报表时,调整会计科目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

  近三年按照公允价值数据合并前后的具体差异如下:

  (一)2020年度

  1、合并前亚诺化工单体账面价值:总资产49,265.24万元、净资产24,235.88万元、营业收入50,287.06万元、净利润6,212.85万元。

  2、编制合并报表时将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总资产52,912.32万元、净资产27,957.93万元、营业收入25,642.34万元、净利润2,734.81万元。

  3、两者差异:总资产3,647.09万元、净资产3,722.05万元。因2020年度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不具有可比性。

  (二)2021年度

  1、合并前亚诺化工单体账面价值:总资产50,329.64万元、净资产30,179.26万元、营业收入52,155.99万元、净利润5,943.31万元。

  2、编制合并报表时将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总资产53,513.94万元、净资产33,434.90万元、营业收入52,155.99万元、净利润5,476.89万元。

  3、两者差异:总资产3,184.30万元、净资产3,255.64万元、营业收入无差异、净利润-466.41万元。

  (三)2022年度

  1、合并前亚诺化工单体账面价值:总资产47,723.62万元、净资产32,519.44万元、营业收入54,819.60万元、净利润3,523.18万元。

  2、编制合并报表时将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总资产50,498.64万元、净资产35,354.14万元、营业收入54,819.60万元、净利润3,102.25万元。

  3、两者差异:总资产2,775.02万元、净资产2,834.70万元、营业收入无差异;净利润-420.93万元。

  2020年至2022年度亚诺生物按照审计报表账面价值披露,亚太实业由于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每期末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根据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为保持与合并报表的一致性,亚太实业按照调整后的报表进行披露。

  因此,亚太实业与亚诺生物披露的数据均为真实的财务数据,其差异的原因主要是亚太实业将子公司亚诺化工单体审计财务报表数据调整为按公允价值反映的财务数据形成的。上述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根据公司与亚诺生物、雒启珂、刘晓民及李真签订的《关于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应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最终根据临港化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为交易对价的30%)8,721万元,因公司资金紧张未能按期支付第四期款项;若公司应付而尚未付款总额达到交易总价款的20%的状态持续达20日或非持续但累计达40日时,公司应向河北亚诺支付交易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同时河北亚诺有权要求公司将未付款部分对应的临港化工部分股权(15.3%)过户给河北亚诺。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对第四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存在可能丧失临港化工的控制权及失去主营业务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不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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