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5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2022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2022年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结合上市公司2022年度报告等资料,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出具关于本次重组的2022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各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释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汇贤优策100%股权,交易金额为42,981.68万元。

  交易对方中除科风投外的其他交易对方直接与上市公司签订交易协议,上市公司以协议受让的方式取得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汇贤优策86.67%股权;科风投所持汇贤优策股权通过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上市公司最终确定为受让人,签订交易协议。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交易资产过户情况

  2022年10月27日,汇贤优策取得了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汇贤优策100%股权已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上市公司直接持有汇贤优策100%股权。

  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已按照与科风投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并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产权转让规则向科风投释放相关交易价款;上市公司已按照《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向除科风投以外的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完成,交易对价的支付已经完成。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作出的承诺如下:

  ■

  ■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过程中,各承诺方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违反相关协议及承诺的行为。

  三、已公告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一)盈利预测情况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经有权国资主管单位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庆汇贤2022年至2024年度的预测净利润分别为3,688.78万元、4,011.33万元、4,575.63万元。

  根据《浙江东望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与李晓东、欧波、谭淑娅、重庆策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重庆顺展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及重庆能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之业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浙江东望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与李晓东、欧波、谭淑娅、重庆策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重庆顺展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及重庆能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补充协议”),重庆汇贤公司原股东李晓东、欧波、谭淑娅、重庆策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重庆顺展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及重庆能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诺重庆汇贤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4,100.00万元、4,800.00万元、5,700.00万元,如重庆汇贤公司未实现上述业绩承诺,则李晓东、欧波、谭淑娅、重庆策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重庆顺展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及重庆能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将以现金方式补偿。

  重庆汇贤在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前述承诺的累积预测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应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向上市公司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所得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限内的累积预测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收取的交易对价。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意见。如标的公司股权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业绩承诺方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应支付的补偿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当另行以现金方式进行减值补偿。业绩承诺方应支付的减值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业绩承诺方应支付的减值补偿金额=标的公司股权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业绩承诺期届满业绩承诺方应支付的补偿金额。

  (二)2022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庆汇贤优策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重庆汇贤2022年度业绩实现及与业绩承诺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2年,重庆汇贤未达到业绩承诺,系主要学校客户因第四季度(热水消费旺季)提前放假等因素导致在校生人数大幅减少,从而导致年末月份收入大幅减少。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2022年度完成本年业绩承诺金额的73.54%、完成本年评估报告盈利预测金额的81.74%,未能实现2022年度的业绩承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补充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结算。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各项业务发展情况

  1、 园区热水供应系统运营管理服务业务情况

  2022年度,根据战略转型的需要,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项目收购。2022年10月,公司完成了汇贤优策100%股权收购工作,在综合节能服务领域继续深化巩固市场地位。汇贤优策扎根于国内教育系统,致力于“智能·节能”领域建设与服务,专注于校园热水系统建设及运营服务、节能技术研发与工程建设、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智慧后勤整体解决方案,是国内最早一批进入高校热水供应系统运营管理行业的企业。同年11月,公司收购了正蓝节能43.82%少数股权,并于报告期内完成了30.53%的交割。

  经过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项目收购后,公司快速发展成为校园生活综合服务领域的龙头企业,为公司未来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 影视文化业务情况

  2022年度,公司积极与影视公司开展合作,筛选并投资了多个影视项目,如网络剧《墨桑》《妻子的新世界》《爱上坏狐狸小姐》,并签署电视剧《英雄志》投资合同。同时,在文化项目上,公司积极探索“校园零售”项目,拟将学校文化、影视作品等IP资源物化到各类文创产品上,通过在各高校设立线下门店及创建线上平台并行的方式,实现聚焦于校园文创衍生品及服务的连锁经营模式,以拓宽公司业务范围,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二)上市公司2022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022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022年,上市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为:(1)本着谨慎性原则,上市公司对部分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合计计提预计负债1.64亿元;(2)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公司所持有浙商银行股票股价下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0.91亿元。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并通过不断的梳理和优化,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有效、合规的内部制度体系。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各方已按照公布的重组方案履行或继续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标的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5.16万元,完成本年业绩承诺金额的73.54%、完成本年评估报告盈利预测金额的81.74%。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补充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结算,除上述情况外,无实际实施情况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重大差异的其他事项。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5月12 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