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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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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3-23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下午2:30在公司销售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下午3: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和军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股份总数为1,174,869,360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68,994,951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47人,代表公司股份715,059,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68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6,702,17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1.899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8,357,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93%;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8,659,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51%。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714,926,016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13%;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9%;弃权120,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525,64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8769%;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24%;弃权120,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1107%。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714,926,016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13%;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9%;弃权120,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525,64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8769%;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24%;弃权120,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1107%。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总表决情况:同意714,926,016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13%;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9%;弃权120,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525,64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8769%;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24%;弃权120,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1107%。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715,033,256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3%;反对26,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632,88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56%;反对26,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23年度融资授信计划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意678,070,083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4.8271%;反对36,989,673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5.17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669,707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65.9581%;反对36,989,673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34.0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9,183,376股)、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217,000股)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1)总表决情况:同意108,411,92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23%;反对247,4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411,92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23%;反对247,4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续签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9,183,376股)、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217,000股)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1)总表决情况:同意71,657,407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65.9468%;反对37,001,973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34.0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657,407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65.9468%;反对37,001,973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34.0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9,183,376股)、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217,000股)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1)总表决情况:同意74,504,68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68.5672%;反对34,154,69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31.43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504,68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68.5672%;反对34,154,69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31.43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715,046,256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1%;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645,88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76%;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2,694,18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6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6,293,809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7.822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赵和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2,430,12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6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6,029,744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7.57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孙成龙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2,694,18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66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6,293,809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7.822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选举李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2,763,12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67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6,362,744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7.88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选举李海龙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2,694,18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66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6,293,809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7.822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选举毕研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3,026,58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6,626,209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28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人员个人简历详见2023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18)。

  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2,760,52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67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6,360,144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7.884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杨国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3,198,226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3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6,797,85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8.2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段亚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3,198,127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3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6,797,751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8.28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人员个人简历详见2023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18)。

  1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贾胜欣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12,865,226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69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6,464,85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7.980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张传锋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2,767,52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67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6,367,144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7.890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人员个人简历详见2023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19)。

  孟庆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直接选举产生。(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兴高、逯国亮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孟庆铎,汉族,198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师。曾任本公司制造部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室主任,现任本公司济南卡车制造公司党群工作部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

  孟庆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其本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公司登录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进行核实,其本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3-24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9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23年5月12日下午4:00在公司销售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孙成龙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授权董事毕研勋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予以表决。经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王琛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逐项审议并表决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王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琛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赵和军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孔令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首席制造官(CPO),聘任毕研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经公司研究,聘任张峰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按规定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核,未提出异议。

  上述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现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王琛、孙成龙、李霞、赵和军、杨国栋,召集人为王琛;

  提名委员会委员:张宏、杨国栋、段亚林、王琛,召集人为杨国栋;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宏、杨国栋、段亚林、李霞,召集人为张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宏、杨国栋、段亚林、王琛,召集人为段亚林。

  以上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拟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谨慎研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效决议止。其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上述费用均为含税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5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3-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时,该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议案2、3、5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选举及聘任的王琛先生、赵和军先生、毕研勋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18)。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附:个人简历

  孔令,男,汉族,198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总装部副经理,济南商用车制造部工艺工程部副经理、济南商用车制造公司工艺工程部经理,中国重汽集团工艺研究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2022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质量总监。

  孔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其本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进行核实,其本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峰,汉族,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中国重汽集团综合行政部秘书、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其本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进行核实,其本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3-25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0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毕马威华振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5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承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付强,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付强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付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8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未然,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未然200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未然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徐侃瓴,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侃瓴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侃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其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上述费用均为含税价格。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自2020年以来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目前为公司服务已三年。2022年度安永华明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安永华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安永华明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成本,实现良好的公司治理,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需要,经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研究,在安永华明聘期届满后,公司拟不再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安永华明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安永华明将积极配合公司完成2022年度审计交接工作。安永华明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安永华明近年来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毕马威华振与安永华明进行沟通,目前两家事务所的沟通进展工作在有序进行。

  三、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建议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毕马威华振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我们同意将《关于拟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并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拟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3-2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9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23年5月12日下午5:00在公司销售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胜欣先生主持,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推荐贾胜欣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止。

  贾胜欣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公司对赵和军先生、孔令先生、毕研勋先生、张峰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与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赵和军先生、孔令先生、毕研勋先生、张峰先生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赵和军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总经理),同意聘任孔令先生为首席制造官(CPO),同意聘任毕研勋先生为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张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本次聘任的高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拟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就公司拟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并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拟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宏、杨国栋、段亚林

  二○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拟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我们同意将《关于拟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宏、杨国栋、段亚林

  二○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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