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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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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3-037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同实业”)推选王建平先生、王俊红女士、赵月祥先生、封多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推选刘悉承先生、刘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王建平先生、刘悉承先生、王俊红女士、赵月祥先生、封多佳先生、刘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聘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将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推选张强先生、魏玉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推选胡秀群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张强先生、魏玉林先生、胡秀群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将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三、审议《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简历:

  王建平先生:汉族,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历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党委书记、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目前,王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控股股东华同实业及华同实业的控股股东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职务,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悉承先生:汉族,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学历,副研究员,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84年毕业于湖南医科大学,1984-1986年在第三军医大学任助教;1986-1989年在第三军医大学读研究生,1989-1995年在第三军医大学任讲师,1995-2004年任重庆赛诺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赛诺医药研究所任副研究员,2006年-2018年任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至今任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曾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刘悉承先生1995年8月获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996年获四川省中医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999年获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重庆市发明协会颁发的“有突出贡献的发明家”称号,2004年参与“人工肝支持仪项目”获重庆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1998、1999年均获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先进企业家称号,2000、2001、2002、2003年均获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秀企业家称号,2000年被重庆市老区建设促进会聘为副秘书长2001年获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委企业工委、重庆市建委、重庆市商委、重庆市外经贸委、重庆市青企协颁发的第三届“重庆市优秀青年企业家”称号,2002年被重庆市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第一届理事会聘为常务理事,2003年被选举为重庆市大渡口区政协委员,2012年被选举为海口市人大代表。

  截至目前,刘悉承先生通过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3,346,318股;通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36号单一资金信托持有公司股份107,216,412股。刘悉承先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刘畅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刘悉承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董事会核查,2017年11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对刘悉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18年5月16日,海南证监局对刘悉承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0万元罚款;2018年10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对刘悉承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30万元罚款;2018年11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刘悉承给予公开谴责处分;2020 年 11 月 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刘悉承给予通报批评处分;2020年11月6日,海南证监局对刘悉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2年4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刘悉承给予通报批评处分。除上述情况外,刘悉承先生未受过其他部门的处罚,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悉承先生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熟悉公司情况,其工作能力能胜任岗位需要,经综合考虑,我们认为其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会造成影响。

  王俊红女士:汉族,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执业药师,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制剂专业毕业,后进修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班。历任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厂长助理、副厂长、总经理、董事长,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获得科学技术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荣誉,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俊红女士持有公司6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月祥先生:男,汉族,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芜湖新兴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目前,赵月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封多佳先生:汉族,1958年生,医学硕士,研究员,现任中国疫苗行业协会会长。曾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所长、北京天坛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和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目前,封多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畅先生:汉族,1990年生,硕士学位。2016年硕士毕业,曾任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重庆万里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目前,刘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刘悉承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强先生:汉族,1958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课题负责人和研究室副主任,北京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室副主任、主任、药剂学系副主任、主任,北京大学药学院副院长。曾任中国药学会药剂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和世界控释协会中国分会首任主席。现任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药学会常务理事和纳米药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药典委员会制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主任,《药学学报》(中、英文版)副主编、《中国药学杂志》(中、英文版)副主编,《J Controlled Release》等多种国际杂志编委等,现任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魏玉林先生:汉族,1957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执业药师。曾任职中国医药集团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国药化学试剂有限公司董事长、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中国药师协会副会长。现任国药控股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魏玉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秀群女士:汉族,1973年生,天津大学管理学(财务管理方向)博士,美国俄勒冈大学(Oregon University)高级访问学者。现任海南大学会计学教授,研究生导师。曾兼任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海南省三沙市财税局局长助理(挂职),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现兼任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

  截至目前,胡秀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3-038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推选张增富先生、周亚东先生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韩树雄先生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成员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一届监事会之日起卸任,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将对监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简历:

  张增富先生:汉族,1965年生,EMBA,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副科、正科、副处级干部;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机械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部、改制办业务主管;际华轻工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企业管理部主管、部长助理;新兴际华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综合事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现任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张增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同实业”)及华同实业的控股股东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职务,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亚东先生:汉族,1977年生,高级会计师,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专业。2006年7月加入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风险部高级经理等职务,现任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险部审计风险管理资深经理、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目前,周亚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海南海药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之最终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3-039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工会于2023年5月10日组织召开第三届九次职工代表临时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推选,同意韩树雄先生出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韩树雄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将与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韩树雄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简历:

  韩树雄先生:汉族,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社会工作硕士。2012年10月至2016年2月在新兴际华集团驻新疆企业工作,曾任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新兴铸管新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曾任新兴际华集团党群工作部党群事务经理、高级经理;2020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

  截至目前,韩树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3-04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3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3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 年 5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议案1、2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就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股东以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送达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提供前述规定有效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3年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传真号码:0898-36380609

  电子邮件地址:000566@haiyao.com.cn

  联系人:王小素、曾文燕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566”,投票简称为“海药投票”。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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