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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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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
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0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

  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已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本行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为使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本行2022年度和2023年一季度的经营情况,本行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5:00-16: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http://rs.p5w.net/)参与。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许建平先生、行长蒲五斤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少伟先生、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高雪梅女士、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高晓民先生、独立董事方文彬先生、保荐代表人曾琨杰先生、保荐代表人田斌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留言。本行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三、联系方式

  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4600239

  电子邮箱:dongshihui@lzbank.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在此,本行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本行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1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本行董事会。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行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行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兰州银行大厦7楼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二)报告事项

  17.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18.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19.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上述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为普通决议议案。

  上述5、6、7、8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行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第6、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依法对议案6、7回避表决。

  上述各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行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2)、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回执见附件3),并请电话确认。本行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25日和5月26日(9:00-12:0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兰州银行大厦(邮编:730030)

  联系人:任女士、刘女士

  电话:0931-8816491,0931-8449687

  传真:0931-4600239

  邮箱:dongshihui@lzbank.com

  (五)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27”;投票简称为“兰行投票”。

  2.投票时间:2023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一)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制的提案,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空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提案,请填写具体投票数量。

  ■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社会统一代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委派其全权代表本公司出席2023年5月31日在兰州召开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按其意见行使表决权。

  特此确认。

  股东名称:

  (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注:1.现场会议参加人员填写本回执;

  2.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3.本回执填妥后,请于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方式送达本行,并请电话确认。本行不接受电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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