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5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3-04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回购的8,620,493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0,216,07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8,620,493股后的1,141,595,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228,319,115.80元。

  2、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基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1.985010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8501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985010元/股=228,319,115.80元/1,150,216,072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85010元/股。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0,216,072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回购的8,620,493股股份后的1,141,595,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根据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0,216,07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8,620,493股后的1,141,595,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的8,620,493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0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分配比例,即228,319,115.80元=(1,150,216,072股-8,620,493股)×0.2元/股。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8,620,493股份不参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基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则每10股现金红利按1.985010元计算,即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8501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985010元/股=228,319,115.80元/1,150,216,072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本次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是按上述的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85010元/股。

  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的要约收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导致要约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1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咨询联系人:张知、梁晶

  咨询电话:0755-26010680

  传真电话:0755-2601002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3-04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导致

  要约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要约价格:15.02元/股

  ●调整后要约价格:14.82元/股

  ●要约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5月18日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数字”“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RGB”或“收购人”)发来的《关于要约收购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要约价格调整的函》,现就本次要约收购价格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集团”)拟于香港联交所启动对创维集团(00751.HK)股东的要约回购。创维集团(00751.HK)于香港联交所的本次要约回购未来如实施完成并触发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将可能导致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实际控制创维集团,进而使得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创维数字的实际控制人。创维集团(00751.HK)于香港联交所本次要约回购未来如若实施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在国内A股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国内A股本次要约收购拟由创维数字的控股股东创维RGB作为收购人来实施。

  一、 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以总股本1,150,216,07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20,493股)的股本总额1,141,595,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4月11日,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预案。

  现公司将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0,216,07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8,620,493股后的1,141,595,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8日。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对本次要约价格的调整

  根据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披露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若本公司在《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创维RGB将对要约收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创维RGB相应调整本次国内A股要约收购的价格。

  调整前要约价格为15.02元/股。根据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150,216,07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20,493股)的股本总额1,141,595,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目前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确定除息日为2023年5月18日,创维RGB调整本次要约价格相应为14.82元/股(四舍五入),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85010元/股,创维RGB调整本次要约价格相应为15.02元/股-0.1985010元/股。

  本次国内A股要约收购尚未启动及未生效,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创维集团(00751.HK)于香港联交所对港股股东回购要约及触发实际控制人变更等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