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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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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3-04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因执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2019年9月5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庞大集团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进行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2019年11月20日,经协商,签署了《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事宜之投资协议》,确定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元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本次庞大集团重整的重整投资人。(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暨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

  2019年12月9日,庞大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

  同日,法院作出(2019)冀02破2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庞大集团现有总股本653,847.84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5.64159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约368,874.67万股股票,转增后庞大集团总股本将由653,847.84万股增至1,022,722.50万股。

  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约298,874.67万股用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务,其中225,369.06万股公司股票已完成划转。

  近日,根据庞大集团管理人的申请,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了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中登公司协助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用于清偿债务的298,874.67万股中的7,680.25万股公司股票扣划至部分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中。目前,已完成股权登记事项。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变动完成后,庞大集团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表格中数值差异为计算四舍五入。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案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5月11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3-04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05月10日,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65元/股,已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7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是否终止上市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能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 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一)在本所仅发行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

  ● 2023年05月1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65元/股。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1日起,已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若自该日起,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上交所终止上市。

  二、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自该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7条的规定,上交所将自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3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该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二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5月11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3-044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及澄清声明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意到相关媒体于2023年5月10日的报道,报道称:“关于庞大保壳战:高管确认回购资金到位、国企已入场”的相关内容。本公司董事会迅速进行了核实,并澄清如下:

  (一)关于股份回购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拟在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股票(详见公告:2023-022)。

  2023年4月29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大额应收款项未收回、破产重整到期债务等事项,会计师认为公司存在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

  基于会计师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正在论证,回购股份后,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截至目前,尚不具备实施回购的条件。

  (二)关于“国企入场”情况

  关于国企已入场的相关报道不属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未签署任何相关协议,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也没有任何需要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方案。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1日至今,已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若自该日起,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上交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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