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5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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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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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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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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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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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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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 环境治理业务

  报告期内,各投产运营项目生产运营正常,公司控股的各垃圾处理项目一季度合计完成垃圾入库量267.23万吨(含生活、餐厨、污泥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256.20万吨),同比增长19.7%,完成上网电量7.42亿度,同比增长17%。

  报告期内,垃圾焚烧项目方面,澄江项目和闽清项目投入正式运营,武平项目实现并网发电,一季度末公司拥有控股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运营及试运营项目达到47个。餐厨处理项目方面,东阳餐厨项目和澄江餐厨项目投入试运行,报告期末餐厨垃圾处理运营及试运营项目13个。枝江项目完成环评批复,进入建设阶段。奉新项目和樟树项目成功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

  在项目拓展方面,2023年2月,公司签署《瓯海区生活垃圾直运服务合同》,继续负责运输瓯海区各镇街各小区、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等产生的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服务期限1年,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205.96万元。

  (二) 装备制造业务

  报告期公司实现新材料装备销售收入,伟明设备成套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一期项目投入试运行。一季度公司下属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设备”)新增主要日常设备订单情况如下(由于执行进度和财务处理等方面原因,新增订单对公司全年收入和利润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1、2023年2月,伟明设备联合体签约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承担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需设备采购、供货及验收,渗滤液系统及化学水系统安装及调试等,具体以工艺设备清单为准,金额约为8,998万元。

  2、报告期内,伟明设备与浙江美青邦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三份《青美邦二期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槽罐采购合同》和一份《青美邦二期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203子项配套系统采购合同》,合同暂定含税总价合计约人民币5.17亿元。

  3、报告期内,伟明设备和浙江永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三份设备、系统供货合同,包含两套制氧工艺设备、一套余热发电供热设备和四套除尘器,合同含税总价合计约人民币6.8亿元。

  (三) 新能源材料业务

  公司第一个4万吨印尼高冰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新取得项目二期约180亩用地,有效推进项目建设进度。近期签署的主要合作协议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公司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书》,决定共同出资在温州成立合资公司,规划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电池电解液项目,预计投资4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5亿元,运营期流动资金1.5亿元),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5万吨。公司对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6%。

  2、2023年3月,公司及关联方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伟明盛青”)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方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三元前驱体材料供应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三元前驱体的镍资源、技术、建设与市场链合作。

  3、报告期后,2023年4月,公司下属嘉曼公司与伟明盛青签署《锂电池材料项目高冰镍供应战略合作协议》,嘉曼公司高冰镍项目建成后,生产的高冰镍产品优先供应给伟明盛青。

  (四) 其他

  1、公司于3月6日合资成立“MEIMING HONGKONG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IMITED”(中文名称为“美明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明香港公司”),美明香港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港币,其中伟明(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0%,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持股50%;业务性质为贸易;注册地址为RM 1503M 15/F CARNIVAL COMM BLDG 18 JAVA RD NORTH POINT HK。

  2、报告期内,公司推动第四期可转债审核工作。伟明设备、温州嘉伟分别收到政策补助和地方贡献奖励1,500万元和500万元。公司荣获万德咨询“2022年度上市公司市值排行榜之商业和专业服务行业5强”称号。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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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小五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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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小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小五

  (一)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40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项目运营并发电业务2023年度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据公司初步统计,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及下属相关控股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89,781.23万度,上网电量74,208.99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82元/度,垃圾入库量267.23万吨(含生活、餐厨、污泥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256.20万吨)。2023年公司及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累计发电量89,781.23万度,累计上网电量74,208.99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82元/度,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43,197.09万度,累计垃圾入库量267.23万吨(含生活、餐厨、污泥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256.20万吨)。

  相关经营数据分区域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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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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