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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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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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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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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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9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与华融资产存在债务纠纷,涉及债务本金合计8.80亿元,华融资产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三中院”)申请执行立案。公司收到北京市三中院的《执行通知书》【(2022)京03执1254号】,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清偿义务,执行标的为重组债务本金及重组收益共90,698.67万元、重组债务逾期还款后的重组收益及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
北京市三中院于2023年 1月12日发布拍卖公告,并于2023年2月13日上午10点至2023年2月14日上午10点止(延时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拍卖标的为湖南华建持有的长沙银行(证券代码601577)139,157,122股股票。
2023年2月14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北交互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竞买人长沙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最高价竞得标的资产,拍卖成交价为1,005,668,141.72元;2023年3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参股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司收到北京市三中院《执行裁定书》;2023年3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参股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拟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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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马晨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云峰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斌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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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马晨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云峰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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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