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7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ST必康            公告编号:2023-06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公司独立董事钱善国、黄泽民、刘从远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和充分的风险提示,以及由此非标准审计报告导致公司可能即将退市重大风险的充分提示。请全体投资者重点关注、注意认真阅读和深入理解相关风险提示,避免造成投资损失。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情况介绍

  2022年各行各业正在缓慢地从疫情导致的冲击中逐步恢复,公司积极调整营销战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强化执行力,注重结果导向,企业上下形成联动,各项业务正常运作。2022年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板块、新材料板块、药物中间体板块、医药商业板块、医药工业板块五大类。

  报告期末,九九久科技主营业务产品发生重大变化。2022年6月,九九久科技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九州星际,并决定将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板块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人员等划转至该全资子公司,具体划转的纤维相关业务资产组包括九九久科技拥有的与纤维业务板块有关的资产、债务、业务资源以及对江苏九九久特种纤维制品有限公司(100%)、江苏九九久新材料有限公司(100%)的长期股权投资。2022年7月,上述业务资产组划转至九州星际,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特种纤维制品有限公司相应更名为江苏九州星际高性能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江苏九九久新材料有限公司相应更名为江苏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12月,九九久科技将九州星际全部股权转让给南京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至此,九九久科技及子公司不再从事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制品相关业务的生产经营。

  新能源、新材料及药物中间体产品介绍和应用领域:

  ■

  主要医药产品及用途:

  ■

  1、新能源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产品为六氟磷酸锂,是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核心原材料之一,锂离子电池在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产品和储能领域均有广泛应用。九九久科技六氟磷酸锂产品生产线经节能挖潜和优化改造后,实际产能已超6,400吨/年,位居行业前列。

  2、新材料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新材料产品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该产品下游的用途十分广泛且在进一步拓展中,主要可应用于安全防护、家用纺织、国防军需装备(轻质高性能防弹板材、防弹头盔、软质防弹衣、防刺衣),还可以应用于航空航天复合材料、远洋航舶、海军舰艇绳缆、远洋捕鱼拖网、深海抗风浪网箱和体育用品器材、建筑工程加固等高性能复合材料。公司该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防切割手套、家纺制品、缆绳、渔网、鱼线、户外运动穿戴用品、防弹头盔、防刺衣等。公司目前主要通过与下游具备军工资质的优质客户开展战略合作的方式向军工方向拓展。九州星际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产线经节能挖潜和优化改造后,实际产能已达14,000吨/年(折400D),位居国内之首。九州星际子公司江苏九州星际高性能纤维制品有限公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无纬布产能达2500吨/年,位居国内前列。2022年12月,九九久科技将九州星际全部股权转让给南京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至此,九九久科技及子公司不再从事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制品相关业务的生产经营。

  3、药物中间体板块

  九九久科技药物中间体产品主要包括三氯吡啶醇钠、5,5-二甲基海因、苯甲醛等。

  三氯吡啶醇钠产品的现有产能为15,000吨/年,产品主要用于生产高效、低残留杀虫杀螨剂毒死蜱、甲基毒死蜱和除草剂绿草定;5,5-二甲基海因现有产能为8,000吨/年,本品用作氨基酸、特种环氧树脂、水溶性树脂、杀菌剂、防腐剂的合成原料,其衍生物的用途广泛;苯甲醛为九九久科技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主产品,该产品目前产能为15,000吨/年,不仅可以作为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还可以作为染料、香料等行业的中间体,用途十分广泛。报告期内,苯甲醛产品仍处于临时停产的状态,其他产品正常生产运营。

  4、医药商业

  近几年,国际经济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经济稳中有变,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大健康理念持续增强,药品流通市场规模仍然持续增长。根据商务部发布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做强做大”是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目标,行业主管部门将继续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利用上市融资等多种方式加快兼并重组步伐,努力提高行业组织化水平,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未来,医药流通企业将进一步加快流通网络布局建设,利用其既有网点优势、品牌优势及资本优势巩固市场地位,进一步拓展业务规模,促进区域市场经营品种结构的调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促使我国医疗卫生投入稳步增加,医疗保障水平也正逐步提高,从而大大拓展了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空间。

  报告期内,陕西必康加快布局医药商业领域,推进建设医药商业体系,继续强化与广东、安徽、山东、黑龙江、甘肃等区域的商业合作,不断加强资源整合能力,提升公司在商业领域的发展空间。

  公司已并购的商业企业,业务覆盖河北、河南等省份。经营范围涉及中成药、中药材、化学药及制剂、抗生素、医疗器械等,各商业公司已具备区域性商业龙头企业规模,为公司扩大商业布局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5、医药工业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中国制造2025》将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作为重点发展领域,国家继续把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加快培育。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是国内知名的中药企业,连续多年位列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陕西必康先后完成了五景药业、康宝制药、西安交大药业集团、康拜尔等多家国内药企的并购,目前已发展为集中成药、化学药、健康产品生产和营销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医药企业集团。陕西必康主营产品涵盖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眼科、儿科、骨科、补益类、维生素类、抗生素类、抗过敏、抗感染、抗肿瘤、抗风湿、电解质等十多个常见医学临床用药类别,420多个品规,153个产品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其中化学制剂112个,中成药41个。

  陕西必康拥有丰富的产品系列及品牌,其中“心荣”系列产品以其独特的修复心肌功能优势及确切的疗效在心脑血管领域取得了良好的口碑。“心荣”品牌被认定为西安市著名商标。“必康唯正”和“博士宝宝”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主要产品以“必康唯正”为品牌打造的多种药品组合也具有广泛的市场知名度,“必康唯正牌感冒清热颗粒”、“必康唯正安胃胶囊”、“古到金牌补肾强身胶囊”被授予陕西省名牌产品称号,“必康唯正牌安胃胶囊”、“必康唯正牌八正片”在第二、三终端有很好的美誉度;以“博士宝宝”小儿感冒颗粒、小儿止咳糖浆、小儿化痰止咳颗粒为核心的儿科系列产品组合,在第三终端儿科用药中拥有良好的口碑。

  此外,公司下属子公司五景药业的吡诺克辛钠滴眼液获得“首届湖北省暨武汉市药品市场首选品牌”称号,E洁系列眼科产品多次荣获“药店排行榜最具魅力品牌奖”,其系列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新能源、新材料、药物中间体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各类原材料采取不同的采购模式:公司通过采购部直接向国内厂商采购。采购前,由公司采购部、质检部、生产办、工程建设部、财务部等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筛选,选出经营规模大、产品质量高、储备能力强、价格优惠、信誉良好的企业为公司供应商,以确保原材料质量。公司根据上游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以及下游终端产品价格变化、国内外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对原材料价格进行综合判断,决定采购时机和采购数量。公司向经营与运输手续完备、信誉良好的经销商采购,在对原材料验收合格后付款。

  (2)生产模式

  公司以自有设备将各类原料进行复配,拥有完整的生产和辅助生产系统。公司实行以产品为主要工序单元的车间管理生产管理模式。严格工艺管理,确保设备完好、仪器仪表灵敏可靠、认真巡检、精心操作,是公司生产管理的重点。

  从生产工艺特征角度看,公司的生产模式为连续型生产管理模式,主营产品均为连续型生产,各生产工序之间的联系比较紧密,各工序中间产品的质与量直接影响着终端产品的质与量。

  从生产稳定性和重复性角度看,公司的生产模式为成批生产模式。

  从企业组织生产特点的角度看,公司的生产模式为市场化的以销定产方式。公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要根据市场需求,以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作为生产依据,按照客户要求生产一定数量与品种的产品,进而实现生产计划指导下的正常循环作业。

  (3)销售模式

  公司针对不同产品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

  ①采取直接销售模式:公司部分产品销售采取与主要客户签订全年或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的方式,协议主要是针对供货量进行约定,价格随行就市,体现战略合作意图。实际每月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销售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及货款结算方式和期限等,并以合同形式约定,双方遵照履行。

  ②采取通过贸易商销售模式:公司部分产品通过贸易商销售,公司年初与主贸易商签订全年销售协议,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每批销售的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及货款结算方式和期限等,并以合同形式约定,双方遵照履行。少数出口产品采取代理商模式,每个区域设立代理商,企业授权代理商全权负责该区域内的产品销售,由代理商发展和管理下属终端商,并与下游客户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2、医药板块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通过科学的管理制度进行采购,与长期供应商之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不断增加新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每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并进行动态调整。生产技术管理中心提出各项采购任务,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下达到采供部。采供部人员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保证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进行招标及市场询价比价,确定该批次物料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及合同签订工作。最大程度上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自主确定产供销计划,同时保持合理库存,公司根据销售订单、销售框架协议、日常备货需要等进行生产。在生产方面,公司本着“必以良药,康健天下”的理念,集中发挥人才、设备、资金等优势,始终对药品质量保持高标准、严要求。公司严格落实新版《药品管理法》中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要求,主动承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职责,细化GMP体系文件,更严格的贯彻落实到原料采购、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药物警戒等药品生产、上市后管理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这一药品质量准则。

  (3)销售模式

  公司秉持“以市场发展为导向,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综合配置资源”的销售理念,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营销网络,提升销售终端覆盖率,深耕第三终端市场,积极向第一、二终端渗透。

  ①公司在全国主要省市自治区设立销售网点,制定详细销售计划,明确销售对象和策略,通过培养专业销售人员,直接面向目标客户销售,以点带面,实现产品的更广销售范围辐射;

  ②公司以重点产品为依托,通过“必康工商零联盟”,以精细化招商销售模式扩大市场份额,通过自有商业公司销售网络,以直接销售模式促进产品销量提升。

  (三)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

  1、新能源、药物中间体业绩驱动因素

  (1)九九久科技由药物中间体行业向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战略转型升级不断向纵深推进,新能源等板块的收入贡献占比扩大。九九久科技仍将持续集中优势力量深耕新能源产品,扩大生产规模,不断提升和增强优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九九久科技在确保安全环保工作井然有序的前提下,实现了生产水平稳中有升,消耗指标稳中有降,充分保障了整体生产经营稳定。报告期内,除子公司天时化工苯甲醛产品停产外,其余产品均维持了稳定的市场份额。

  (3)九九久科技持续完善质量管理,注重产品研发和工艺技术创新,保证产品内在品质,提升主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通过开展系统化、标准化的质量管理工作,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持续进行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主产品质量,为稳定和巩固市场筑牢基础。

  2、医药板块业绩驱动因素

  (1)品牌驱动

  陕西必康拥有丰富的产品系列及品牌,其中“心荣”品牌被认定为西安市著名商标,“必康唯正”和“博士宝宝”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五景药业的吡诺克辛钠滴眼液获得“首届湖北省暨武汉市药品市场首选品牌”称号,E洁系列眼科产品多次荣获“药店排行榜最具魅力品牌奖”。良好的品牌为公司销售推广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支撑,是公司业绩重要驱动力之一。

  (2)产品资源驱动

  陕西必康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在我国的医药研发制造领域拥有全剂型,产品涵盖了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眼科、儿科、骨科、补益类、皮肤科、维生素类、抗过敏、抗感染、抗肿瘤、抗风湿、口腔科、妇产科、电解质等十多个类别,拥有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糖浆、散剂、片剂、擦剂、中药合剂等多种剂型,可用于临床上常见病、多科室的产品品规共有400多个,其中,进入国家基本用药和医保目录的品种有140多种。剂型全、品规多,丰富的产品资源是驱动公司业绩规模的基础力量。但在2022年集团营销政策调整及环保改造的背景下,公司产品销售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3)渠道网络驱动

  陕西必康一直以来重视营销网络体系的搭建和培育,注重专业化营销团队的建设和提升,利用行业资源及人才优势,建立起覆盖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多层次、立体化、全辐射的营销网络体系,覆盖主流商业渠道。以公司整合的商业公司资源为中心,建立区域性的销售推广、配送平台;在公司商业资源无法覆盖的省份,遴选当地有规模、有团队、有网络、有终端资源的大、中型商业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搭建完成分销体系;以核心产品补肾强身胶囊、安胃胶囊、枸橼酸铁铵维B1糖浆Ⅱ作为战略核心品种,加强商业零售渠道的开发,提升零售渠道的覆盖率;以自有商业和战略合作商业为平台,扩大市场流通品种的终端占有率;以临床准入条件为前提,密切跟进招标补标工作,巩固临床渠道销售,根据准入条件加强临床开发力度,充分利用公司商业资源平台,加强区域性合作,以工商融合的战略合作模式进行市场覆盖,实现渠道业绩的驱动力。

  (4)销售终端驱动

  2022年在疫情反复的背景下,医药行业的销售终端对上呼吸道感染相关产品销售的管控限制,造成集团相关品种销售受到影响。2022年陕西必康扩展核心产品“安胃胶囊、补肾强身胶囊、枸橼酸铁铵维B1糖浆Ⅱ”等第一梯队产品的市场容量,并在全国范围30个省、市、自治区实行精细化招商,与各联接点的商业、零售终端达成资源共享和价值融合,继而形成一个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新生态圈。借用药品的流量优势,通过战略性的资源整合,搭建一个进阶版的生态环境,以突破瓶颈,实现零售方式上的创新;运用强大的销售队伍,通过战略联盟整合终端小散乱现状,从而形成了集约式的商业合作模式,驱动医药销售业绩增长。

  (5)“必康工商零联盟”战略驱动

  集团继续全面推进“必康工商零联盟”,在全国多个省份建立了“工商联盟”“商商联盟”“终端联盟”,形成战略命运共同体。联盟将持续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随着陕西必康整合的区域优质商业资源和“必康工商零联盟”成员的强势发力,必将快速增强公司医药板块包括大健康产品在内的市场占有率,彰显在医药大健康产业的整体发展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于2022年1月4日、1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出的《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72号),2020年10月以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代付税款等,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有余额0.75亿元;2020年9月,公司收购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在收购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合计27.9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公司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7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归还完毕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关于违规担保事项解除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011、2022-012、2022-015)。

  2、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应的决议公告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前沟通说明,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于2022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3、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可能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拟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个自然日内,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5,968,5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22年2月7日收到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出具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2月9日,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在减持时间届满时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4、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应的决议公告及《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于2022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5、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基先生拟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周新基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322,83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遵守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3月25日,周新基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期限已经届满周新基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6、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经公司审慎研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变更至2022年4月27日。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经公司审慎研究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期将延期至2022年4月30日。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因在重大事项上与年报审计机构未能达成一致,导致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中遇到困难,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起停牌。

  同时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2022-042、2022-047)。

  7、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盈利95,000-100,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由盈利95,000-100,000万元修改为亏损78,000万元-88,000万元。

  8、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基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周新基先生为偿还个人债务,拟减持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自2022年4月30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周新基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322,83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2022年11月25日,股东周新基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9月8日、2022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2022-100、2022-135)。

  9、公司于2022年5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一、《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韩文雄、邵新军、方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2]8号);二、《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韩文雄、邵新军、方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2]9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

  (下转B671版)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