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63 公司简称:内蒙华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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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4元(含税)。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26,887,811股计算,预计支付现金股利1,070,409,601元。该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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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总体分析
2022年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安全保供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双碳”目标新要求,有效应对极端天气影响,全力以赴保供电、保民生,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
2022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部分地区高峰时段供需偏紧。受春季大范围雨雪、夏季极端高温少雨、秋冬季来水枯竭与寒潮天气影响,叠加经济恢复增长,2022 年全国有21个省级电网用电负荷创新高。华东、华中区域电力保供形势严峻,浙江、江苏、安徽、四川、重庆、湖北等地区电力供需形势紧张。国家通过加强省间余缺互济、实施负荷侧管理等措施,有力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守牢民生用电安全底线。
根据中电联报告,截至2022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2.7亿千瓦,同比增长13.8%,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49.6%,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8.3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
2.2区域分析
根据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区装机容量为16,810.68万千瓦,同比增长9.14%;其中风电装机为4,563.53万千瓦,同比增长14.29%,太阳能发电1,478.06万千瓦,同比增长10.21%。2022年全区全社会用电量4,2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2%;其中工业用电量3,6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3%。2022年全区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4,002小时,同比增加22小时;其中,火电5,007小时,同比增加13小时;并网风电2,532小时,同比增加103小时;太阳能发电1610小时,同比增加47小时。
(1)蒙西电力市场
电价方面,2021年11月1日自治区工信厅下发《关于调整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价格浮动上下限和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交易相关事宜的通知》,自10月15日起,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浮动范围内形成,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聚氯乙烯、焦炭等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本报告期延续了该政策。
2022年,蒙西电力市场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1〕472号)有关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年度、月度以及月内等交易,顺利完成了2022年的中长期交易工作。截至2022年底,蒙西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合约电量为2,0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3%,占蒙西电网公司全年售电量的87.8%,平均交易价格0.355元/千瓦时,较蒙西地区燃煤发电基准价格上涨0.0721元/千瓦时,同比上涨14.5%。其中,区内交易成交电量1,936.1亿千瓦时,平均成交价格0.3564元/千瓦时,跨省区交易成交电量156.9亿千瓦时,平均成交价格0.3408元/千瓦时。
报告期,公司蒙西电网地区平均售电单价为378.67元/千千瓦时,同比上涨18.09%。
新能源方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煤电节能降耗及灵活性改造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将大力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快推进能源生产革命,提升煤电行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力争全区燃煤发电机组完成灵活性改造2,000万千瓦。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目标为2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为22%。
公司顺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趋势要求,积极争取外送电源项目,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聚达公司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3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开工建设,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聚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该新能源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临2022-020号公告。
(2)华北电力市场
根据中电联报告,2022年华北区域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部分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预计2023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迎峰度夏期间华北区域电力供需基本平衡,迎峰度冬期间华北区域电力供需紧平衡。
2.3电煤市场
(1)供应量方面,全国煤炭产量显著增加。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在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全国煤炭产能大幅增加的基础上,2022年全国原煤产量达到44.96亿吨,较2021年大幅增加,增速达到了9%,创下2011年(9.8%)以来近11年来的同比最大增幅。
(2)煤价方面,电煤保供政策的效果充分体现,但现货动力煤价格高位运行。为稳定煤价,2021年12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基准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不变,实行月度定价,调整区间在550~850元之间。其中,下水煤合同基准价暂按5500大卡动力煤700元/吨签订;非下水煤合同基准价按下水煤基准价扣除运杂费后的坑口价格确定。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扩大了2022年的煤炭长协签订范围。
2022年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再次明确了煤炭(动力煤)中长期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蒙西煤炭(5500千卡)出矿环节价格合理区间为每吨260-460元,蒙东煤炭(3500千卡)出矿环节价格合理区间为每吨200-300元。《通知》进一步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和监管工作,并要求电煤中长期合同实现发电供热企业全年用煤量签约、电煤中长期合同月度履约率以及执行国家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政策的“三个 100%”。《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同时,鄂尔多斯等地相继取消煤管票制度,推动国内先进产能进一步释放,上述政策措施对促进煤价理性回归起到积极作用。
然而,受煤炭市场供求因素影响,煤炭供应紧张,煤价持续高位运行。2022 年北方港5500大卡动力煤市场均价为1,296元/吨,同比上涨24.2%,煤电企业燃料采购成本大幅增加,给公司的煤电经营带来压力。
2023年,国家对重点用煤企业长协煤全覆盖政策趋紧,用煤企业普遍加大了长协煤的采购力度,随着国内煤炭产量的增加,长协煤兑现率会明显提升,市场煤的份额将受到进一步挤压。
报告期,公司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煤炭产量871.98万吨,同比增长22.75%,公司合并范围内电厂供应量208.69万吨,同比增长 182.81%,煤炭外销量379.55万吨,同比增长3.71%;公司完成标煤单价672.54元/吨,较上年同期增加53.77元/吨,同比上涨8.69%。
2.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发电、供热和煤炭产销。公司的全部发电资产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为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独立发电公司之一。截止报告期日,公司可控装机容量1,284.62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控股装机容量1,140万千瓦,占比88.74%;新能源装机容量144.62万千瓦,占比11.26%。所发电量除了保证内蒙古自治区外,还向华北、京津唐等地区输送;同时拥有煤炭产能1,200万吨,充分发挥煤电一体化协同优势,为内蒙古自治区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用电提供重要的电力能源保障,是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电源支撑点。
公司将继续贯彻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双碳”目标为引领,围绕“十四五”发展目标和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趋势要求,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提高煤电产业协同效应,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回报,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区域一流现代化综合清洁能源公司。
2.5主营业务
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家上市公司,是区域大型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之一。公司发电资产遍布自治区九个盟市,项目主要处于电力、热力负荷中心或煤炭资源丰富区域。公司业务范围包括火力发电、供应,供热,蒸汽、热水的生产、供应、销售、维护和管理;风力发电以及其他新能源发电和供应;对煤炭、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对煤化工、煤炭深加工行业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石灰石、电力生产相关原材料投资,与上述经营内容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
2.6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以火电为主的发电、供热业务以及风电和太阳能等为主的新能源发电业务,并经营煤炭生产及销售等业务。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经投入运行的控股发电厂共计17家,装机容量1,284.62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140万千瓦,占比88.74%;新能源装机容量144.62万千瓦,占比11.26%;公司煤炭产能1,200万吨/年。
从业务分布看,公司发电业务主要向蒙西电网、华北电网、蒙东电网供电,其中,蒙西电网、蒙东电网区域主要以直调、大用户交易等方式销售;华北电网主要以“点对网”和特高压直送等方式销售。随着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竞价上网成为发电企业重要的销售方式。
公司供热业务主要包括居民供热及工业供汽,其中,居民供热直接销售给热力用户或通过协议以趸售方式销售给热力公司;工业供汽以协议方式直售给客户。
公司煤炭业务为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部分煤炭用于电厂自用和公司合并范围内销售,其余全部外销。
2.7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供热量)、电价(热价)、煤炭产销量以及煤炭销售价格、燃料采购价格等方面。同时,技术创新、环境政策、人才队伍等亦会间接影响公司当前业绩和发展潜力。公司发电量、供热量以及煤炭产销量受到国家整体经济形势、区域分布、市场竞争、政策导向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累计完成发电量610.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4%;供热量累计完成1,771.15万吉焦,同比增长5.74%;公司煤炭产量871.98万吨,同比增长22.75%。公司电价和煤炭价格主要受国家政策、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平均上网结算电价完成366.81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上涨18.71%;标煤单价完成672.54元/吨,同比上升8.69%;煤炭销售价格完成460.66元/吨,同比降低15.55%。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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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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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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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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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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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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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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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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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66亿元,同比增加40.64亿元,增长21.39%。其中:电力产品销售收入实现207.67亿元,同比增长26.37%;供热产品销售收入实现4.94亿元,同比增长7.96%;煤炭销售收入实现17.48亿元, 同比降低12.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7.62亿元,同比增加12.67亿元,同比增长255.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实现17.42亿元,同比增长281.97%。主要原因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密切关注电力市场供需变化、外部环境及区域电力市场动态,累计完成发电量610.71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36.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4%;完成上网电量566.14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6.45%。其中,蒙西地区燃煤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增长7.27%,蒙西地区风力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降低13.08%,光伏发电量同比增长2.39%;公司直送华北地区燃煤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增长5.44%,直送华北地区风力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增长38.78%。
(二)报告期,公司以营销为龙头,统筹协调机组运行、设备检修、燃料采购、配煤掺烧等工作,电力交易市场份额持续增长,公司市场化交易电量为545.07亿千瓦时,占上网电量比例为96.29%。
(三)报告期,公司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通过精益营销,交易电价大幅上升,实现平均售电单价366.81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增加57.81元/千千瓦时,同比增长18.71%。
(四)报告期,公司落实能源保供责任,跟紧煤炭市场供需变化,公司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煤炭对外销售量同比增长3.71%(已扣除自用及内部销售),煤炭平均销售单价完成460.66元/吨(不含税),同比下降84.81元/吨(不含税),同比降低15.55%。
(五)报告期,公司标煤单价完成672.54元/吨,比上年同期增加53.77元/吨,同比上涨8.69%。
(六)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4,880.09万元,下降20.23%。
(七)报告期,受益于参股公司经营效益好转,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22,839.45万元, 增长473.2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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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形式召开。
(四)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8人,委托出席1人。薛惠民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高原董事长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公司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批准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批准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批准了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4元(含税)。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26,887,811股计算,预计支付现金股利 1,070,409,601.00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了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议案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10号公告。
(十)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了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议案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13号公告。
(十一)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了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议案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12号公告。
(十二)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了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议案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经费使用情况及2023年度预算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阅了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在银行间和交易所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短期、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不包含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尚未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额度)。
1.发行方案情况
(1)发行规模、发行市场。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注册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短期、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不包含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尚未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融资工具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短期公司债、中长期公司债、可续期公司债等)、短融、超短融、中期票据、永续中票、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和其他短期及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
(2)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工具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募集的资金将用于项目投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债务等。
(4)发行期限。融资期限最短不短于30天,最长不超过5年(不包括永续类债券),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5)决议有效期。本决议的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已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债务融资工具额度部分,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前述已提交发行申请的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全部发行完毕之日。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未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债务融资工具额度部分自前述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可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是否终止或延长本决议的有效期。
2.发行相关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选择注册发行市场、制定和实施发行的具体方案、决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调整发行的品种、各品种金额、是否分期发行及在注册通知书或监管批文有效期内决定各期限发行金额的安排、发行时机、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确定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等事项、债务融资工具上市与发行等。
(2)根据监管机构意见和/或市场条件的变化,对发行方案及发行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3)代表公司进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相关的谈判,签署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发行、上市相关的具体事宜。
(5)上述授权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已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债务融资工具额度部分,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前述已提交发行申请的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全部发行完毕之日。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未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债务融资工具额度部分自前述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可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是否终止或延长本决议的有效期。
3.发行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发行情况。
(十五)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了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议案内容。
关联董事薛惠民、郝光平、锡斌、梁军、高原、长明回避表决。
(下转B9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