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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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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从2023年4月21日起,新增招商银行为以下基金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4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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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招商银行所有,请投资者咨询招商银行。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招商银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招商银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招商银行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

  平安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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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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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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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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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2023年第1季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3年第1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本次2023年第1季度报告涉及部分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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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基金2023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4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fund.pingan.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00-480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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