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本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 人民币 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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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总贷款与总存款不含应计利息。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3年1-3月,本行实现营业收入9.14亿元,同比增长8.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7亿元,同比增长16.05%。截至2023年3月末,本行总资产1,815.04亿元,较年初增长13.71%;总贷款1,088.13亿元,较年初增长5.75%;总存款1,342.94亿元,较年初增长8.59%;不良贷款率1.01%,较年初下降0.07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85.69%,较年初提升5.19个百分点。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可能与本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本行法定代表人章伟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向荣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