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3013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大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本次不向下修正“大族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9月17日),如再次触发“大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大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大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28035              债券简称:大族转债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大族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3月17日,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的情形,触及“大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9月17日),如再次触及“大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9月18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大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7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公开发行了2,3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3亿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

  2、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88号”文同意,公司23亿元可转债自2018年3月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大族转债”,债券代码“128035”。

  3、转股期限及转股价格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发行的“大族转债”自2018年8月13日起进入转股期,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52.70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规定,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5月21日起由52.70元/股调整为52.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规定,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5月30日起由52.50元/股调整为52.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规定,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30日起由52.30元/股调整为52.1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规定,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13日起由52.10元/股调整为51.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6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实施回购股份注销,股份总数由1,067,072,739股变更为1,051,737,703股,根据规定,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3月1日起由51.90元/股调整为52.1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规定,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4月29日起由52.19元/股调整为51.7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41.43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大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9月17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9月18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28035             债券简称:大族转债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族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族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2、回售价格:103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8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3年3月31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3年4月3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3年4月4日

  7、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3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大族转债”。截至目前,“大族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的股票自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1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且“大族转债”处于最后一个计息年度,根据《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大族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大族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1、回售条款及生效原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本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大族转债”目前正处于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6日至3月1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1.79元/股的70%,即36.25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大族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2、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大族转债”的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应计利息)即103元/张(含息税)。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大族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2023年2月6日到2024年2月5日的票面利率);t=44天(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22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2.00%×44/365=0.241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大族转债”回售价格为103元/张(含息税),其中,当期应计利息为0.241元/张(含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大族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持有“大族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的规定,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大族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3、其他说明

  “大族转债”持有人可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大族转债”。“大族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公司的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在回售期结束后的5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应当将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回售期结束后的7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回售结果公告。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大族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3年3月31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3年4月3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3年4月4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大族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大族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实施“大族转债”回售的申请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28035           债券简称:大族转债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族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8035 债券简称:大族转债

  转股起止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2024年2月6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

  恢复转股时间:2023年3月29日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的股票自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1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且“大族转债”处于最后一个计息年度,根据《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大族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族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大族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止。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3年3月29日)起“大族转债”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关注。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301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控股”)的告知函,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大族控股生产经营,不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大族控股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719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1.5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39%;高云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86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9.3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7%;对应融资余额人民币161,000万元。

  大族控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9,35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7.8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89%;高云峰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466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6.3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25%;对应融资余额人民币233,038万元。

  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项目销售回款,物业租赁收入以及融资,具有充足的资金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回执。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