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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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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招商银行为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基金销售代理协议,现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新增招商银行为本公司以下基金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通过招商银行开展以下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等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

  有关上述基金销售的具体事宜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2.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公司网址:www.cifm.com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关于调整上投摩根尚睿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投摩根尚睿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旗下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3年2月14日起调整上投摩根尚睿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现将上述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

  将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40%”调整为“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0%+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目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40%。为更好地体现本基金作为FOF基金的产品定位和产品投向,进一步做好投资者沟通,从而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将调整为: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0%+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修订

  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五、业绩比较基准”

  原表述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40%

  中证8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的指数,其成份股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构成。中证800指数具备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流动性好、公信力较好的特点。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涵盖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信用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期融资券,具有一定的投资代表性。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较好地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及其投资业绩,也较好地体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与产品定位,并易于被投资者理解与接受。

  ……”

  修改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0%+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选取内地的所有股票型基金以及混合型基金中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作为样本,采用净值规模加权,以反映所有偏股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势。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指数样本由中证开放式基金指数样本中的债券型基金组成,包含中国内地市场上所有成立满三个月的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指数综合反映了内地所有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走势。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较好地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及其投资业绩,也较好地体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与产品定位,并易于被投资者理解与接受。

  ……”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约定:

  “一、召开事由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的约定:

  “五、业绩比较基准

  ……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是市场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业绩比较基准予以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应履行适当的程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公司已与基金托管人就上述修改达成一致,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事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对于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也随之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3、本次修订自2023年2月14日起生效。

  4、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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