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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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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3-06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预计经营业绩:同向下降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测算,目前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将就相关事项与审计机构保持持续沟通,最终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定后的数据为准。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出售Urbaser, S.A.U.100%股权,Urbaser, S.A.U.在本次资产交割完成后不再纳入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影响。

  此外,为提高经营质量及利润,及时止损,降低海外业务风险,公司于2022年11月出售GeesinkNorba Holding B.V.100%股权,此次交易导致公司非经常性投资损失约3.2亿元人民币。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3-07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盐城市亭湖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

  设施建设和服务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存在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同时项目服务费根据合同对方考核结果按季度进行支付,若考核结果未达到标准,亦存在服务费扣减乃至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2023年度以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1、2023年1月7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3-01),确定公司成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

  2、近日,公司与采购人盐城市亭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盐城市亭湖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服务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公司负责为盐城市亭湖区总计50个小区、122个计划建设点位,涉及约30219户的居民提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投放、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拣、运输及处理等服务工作。

  3、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周标

  住所地: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北路58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合同签署对方发生交易事项,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盐城市亭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盐城市亭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为盐城市亭湖区总计50个小区、122个计划建设点位,涉及约30219户的居民提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投放、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拣、运输及处理等服务工作。

  2、合同金额:人民币23,960,173.00元。

  3、质保期和运营服务期:

  (1)设备免费质保期三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如正常交货按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2)运营服务期三年: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4、货款支付:

  (1)设备釆购部分:以实际安装完成数量,按比例分阶段结算。

  (2)垃圾分类综合服务项目部分:每周考核一次,每月通报考核结果;每季度按照合同价款,按比例结算;兑现考核结果后,付款一次。

  5、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盐城市。

  6、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顺利签署表明依托自身专业而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智慧管理云平台,公司高品质、高效率的垃圾分类收集服务项目运营能力和环保设备制造能力已经得到客户与市场的高度认可,不仅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城市环境服务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也为公司“环保+新能源”双引擎发展战略持续赋能。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2023年度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存在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同时项目服务费根据合同对方考核结果按季度进行支付,若考核结果未达到标准,亦存在服务费扣减乃至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由合同双方签订的《盐城市亭湖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服务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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