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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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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3-003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晖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1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6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月6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经济开发区玉立大道555号)。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0人,代表股份83,888,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4.21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2,441,7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3.28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46,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349%。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137,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9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7,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90%。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子议案逐项表决,选举了黄晖先生、左贵明先生、曾子路先生、邱武先生、傅华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黄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3,887,7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7,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6%。

  1.02 选举左贵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3,887,7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7,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6%。

  1.03 选举曾子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3,887,7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7,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6%。

  1.04 选举邱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3,887,7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7,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6%。

  1.05 选举傅华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3,887,7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7,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6%。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子议案逐项表决,选举了王永先生、马传刚先生、刘碧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王永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3,887,8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7,2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2%。

  2.02 选举马传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3,887,8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7,2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2%。

  2.03 选举刘碧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3,887,8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7,2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887,6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80%;反对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杨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887,6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80%;反对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蔡利平、唐小斌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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