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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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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林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林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827,594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2,706,8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43%)。上述减持行为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本公司于2023年1月6日收到林程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林程。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林程先生持有股份10,827,5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72%(按2023年1月5日总股本189,304,850股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及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2018年华锋股份为收购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而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706,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3%。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林程先生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林程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林程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林程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林程先生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林程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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