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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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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3-001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于2023年1月06日将前次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尚未归还的金额为8,600万元,使用期限至2023年3月21日,公司将在到期日之前足额归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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