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1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控股子公司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生水)、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合计不超过2.6亿元,本次担保的具体金额如下:

  1、远大物产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1亿元。

  2、远大生水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6,000万元。

  3、远大能化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1亿元。

  公司于2022年12 月 9日、12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0日、12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2022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成立于1999年9月9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2号楼营业房102室,法定代表人为史迎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料销售;谷物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远大物产注册资本为9亿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远大物产2021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7,893,602万元,利润总额42,641万元,净利润33,844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49,824万元,负债总额412,07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3,41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92,941万元),净资产237,751万元,或有事项42,632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远大物产2022年1至9月实现销售收入5,854,457万元,利润总额20,678万元,净利润13,799万元;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669,780万元,负债总额452,13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6,27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46,243万元),净资产217,643万元,或有事项34,184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远大生水成立于2012年1月20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扬帆路515号18-6,法定代表人为许斌。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橡胶制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生水注册资本为1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90%股权,许斌持有其10%股权。

  远大生水2021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1,992,828万元,利润总额10,254万元,净利润7,687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5,634万元,负债总额25,54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4,846万元),净资产60,093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生水2022年1至9月实现销售收入427,785万元,利润总额5,082万元,净利润3,812万元;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81,243万元,负债总额22,33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额20,785.84万元),净资产58,905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生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远大能化成立于2015年4月20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西楼1309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为1.2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6.5%股权,朱利芳持有其0.5%股权。

  远大能化2021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3,670,955万元,利润总额18,195万元,净利润13,554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9,967万元,负债总额129,96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91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3,798万元),净资产40,007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能化2022年1至9月实现销售收入3,424,955万元,利润总额25,516万元,净利润19,145万元;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10,602万元,负债总额161,05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1,050万元),净资产49,552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3、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4、金额

  4.1公司为远大物产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1亿元。

  4.2 公司为远大生水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6,000万元。

  4.3 公司为远大能化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1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以支持其经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远大能化、远大生水的少数股东分别以其持有的远大能化、远大生水的少数股权为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978,230.92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41,863.0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余额236,367.9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9.57%。

  上述担保数据中,银行授信类担保额度为824,638.00万元(截至三季度报告期末,实际使用授信余额373,434.00万元),申请期货交割库类担保额度为135,000万元,其他担保18,392.92万元。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七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