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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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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 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136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3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世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135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3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134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此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和2022年3月30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与巴彦淖尔河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丰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乌拉特后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以下简称“信用社”)签订了《银团借款合同》,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国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瑞”)与福建启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启润”)签订产品采购合同,公司为福建启润支付给天津国瑞的货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上述担保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07月25日

  3、注册地: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巴音镇

  4、法定代表人:白云鹏

  5、注册资本:36,000万元

  6、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5720199783M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铅锌矿、铜矿、硫铁矿、铁矿开采、浮选销售,各类工业产品、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技术培训与服务;出口商品目录:铅锌矿粉、铜矿粉、硫铁矿粉等五金矿产品。进口商品目录:本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测量、矿山测量、地形测量。主要业务为铅锌矿、铜矿、硫铁矿、铁矿开采,铅锌矿粉、铜矿粉、硫铁矿粉的销售。

  8、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0、东矿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国瑞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天津国瑞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3月18日

  3、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426号铭海中心4号楼-3、7-505室二层

  4、法定代表人:张丽娜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8MA06K9YM2P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线、电缆经营;水泥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纸浆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橡胶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销售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银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10、天津国瑞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东矿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借款人于债权确定期间支用但尚未结清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担保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拍卖费、各方各自应承担的抵押物过户登记税费、划拨土地转出让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等)。

  3、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天津国瑞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本担保函所担保的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在主合同所确定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主合同之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差旅费)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前述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担保函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

  3、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提供担保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东矿、天津国瑞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子公司整体经营业务发展的需求。东矿、天津国瑞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07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98%。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80,078.8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8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137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2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8.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5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50亿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及其他费用(不含税)共计12,882,075.4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37,117,924.53元。以上资金已于2020年7月21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8-2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硫钛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24,430,475.13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8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总额为91,127,372.21元。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公司根据实际账面资金结存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8月11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亿元人民币归还至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同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2022年1月26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人民币归还至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三、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自本次募投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国内外出现了严重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总部、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疫情不断,造成当地经济活动均受到持续性的较大影响。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资源”)努力克服疫情对采购、运输、现场施工等方面造成的大量困难,千方百计坚持不懈推进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但项目建设进度仍然受到疫情严重影响而延后。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由原计划2022年4月底延长至2022年10月底,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刊登在指定信披媒体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022年,新冠疫情在全国多地多点传播,募投项目所在的内蒙古地区更是反复经历了多次疫情,对工程建设进度影响不断加大。各地防疫政策的要求对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设备的生产、进场和安装调试,以及物料采购和技术、施工人员到位等均有较大程度影响,致使项目现场的基础建设和施工作业进度被迫延后。鉴于上述疫情原因,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不得不跨年越冬。然而募投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冬季寒冷,对募投项目的现场施工造成较大困难,致使多数现场作业均被迫暂停,待温度回暖后方可继续施工。

  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公司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当前的气候条件、疫情管控的具体要求、项目建设的施工和技术人员到岗情况等影响,基于目前实际建设进度,更新了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底。

  四、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延长,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受到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延长,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国城资源将继续全力以赴,争取尽早完成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由于在项目后续具体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建设完成期延长至2023年6月底。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延长,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事项。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延长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延长,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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