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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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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平台开通销售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2月30日(含)起,下列基金份额将开通直销平台的销售业务,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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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业务办理

  自2022年12月30日(含)起,投资者可通过个人养老金专用交易账户在本公司直销平台(含柜台直销与网上直销,下同)办理上述基金份额的开户和申购业务,并可在网上直销平台办理上述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10元,不设交易级差。

  三、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2年12月30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个人养老金专用交易账户在本公司直销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针对本公司直销平台销售上述基金份额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事宜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2. 风险提示:上述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上述基金为非保本产品,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Y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仅供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在办理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1)公司网站: http://www.dfham.com

  (2)公司客服热线: 400-920-0808

  本公告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

  关于东方红医疗升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申购及赎回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2月30日(含)起,调整本公司旗下东方红医疗升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医疗升级股票发起,基金代码:A类份额015052、C类份额015053,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份额余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2022年12月30日(含)起,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申购/赎回本基金各类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由10元降低至1元,单笔最低赎回份额由1份降低至0.01份,同时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由1份降低至0.01份。

  二、相关规则

  1、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值,但可以等于或高于上述值。

  2、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投资本基金相关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仍为10元(含申购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仍为1份,同时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仍为1份。

  3、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的,须遵循各代销机构所设定的相关限制。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本公司咨询有关情况: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站:www.dfham.com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时进行相应调整。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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