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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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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2-087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崇恩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同意《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五条修订为“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号楼3601室,邮政编码:523073”。

  2、同意《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修订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路管理与养护;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工程施工”。

  3、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上述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出具的《莞深高速公路(含龙林支线)交通量发展预测报告》,自2022年12月起对公司执行的高速公路资产折旧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三、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康亿创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亿创公司”)于2022年12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意康亿创公司与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巴士”)及其下属公司开展纯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及充电站场地租赁业务,同意2022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022万元,授权康亿创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东莞巴士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王崇恩先生担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职工董事,公司董事林永森先生担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福民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王崇恩、林永森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15点00分,在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37楼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的议题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2-090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鉴于公司已购买东莞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2号商业办公楼(即轨道交通大厦)第32-38层作为办公使用,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公司住所。

  2、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但一直未完成章程备案。本次修订是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范用语进行调整,经营范围实质内容未做变更。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上述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2-091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所经营的莞深高速一二期、三期东城段及莞深高速龙林支线的高速公路资产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公司每三年将根据实际车流量重新预测剩余收费期的车流量,并调整以后年度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公司于2019年11月聘请了专业机构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对公司所属的高速公路未来车流量进行了预测。至目前三年期限已过,公司于2022年11月重新聘请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对公司所属的高速公路未来车流量进行预测,并对公司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22年12月起对公司执行的高速公路资产折旧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后折旧计提差异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主要是由于当前实际车流量较三年前的预测数据发生变化,重新调整了剩余经营期总收费车流量导致的折旧差异。按照2019年、2022年聘请专业机构预测的各高速路段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见下表。

  ■

  注:(1)原预测的总收费车流量为2019年聘请专业机构预测高速公路剩余收费期的车流量;新预测的总收费车流量为2022年聘请专业机构预测高速公路剩余收费期的车流量;

  (2)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价值÷至经营期末标准车流量总额;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价值以2022年11月30日固定资产净值为基数计算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

  (3)剩余经营期为2022年12月至2027年6月。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所属高速公路资产计提折旧所依据的车流量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所以,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于2022年12月起采用新的会计估计进行处理即可,不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2、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由于自2022年12月起采用新的会计估计进行处理,如果以2022年12月的预计车流量数据测算,按照变更后的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计算折旧,将导致路产折旧较变更前少计提849,839.13元,即公司利润总额将增加849,839.13元,对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影响较小。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四、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需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由于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2年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较小,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高速公路车流变化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恒、李希元、辛宇、吴向能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采用工作量法对高速公路资产计提折旧,此次依据专业机构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对公司所属的莞深高速一二期、三期东城段及莞深高速龙林支线未来车流量的最新预测,对公司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2年12月起实施,对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影响较小,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2-093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2月23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萧瑞兴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萧瑞兴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萧瑞兴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在公司完成监事补选后生效。萧瑞兴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

  为及时完成监事补选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黄惠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萧瑞兴女士担任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萧瑞兴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附:黄惠明女士简历

  黄惠明:女,47岁,法学学士。历任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综合行政部总经理,东莞市东莞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部长、部长。现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工联会副主席。

  黄惠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担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工联会副主席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2-094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2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37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2022-093)。提案1需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提案2因仅选举1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说明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6日至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38楼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9-88999292

  邮政编码:523073

  电子邮箱:wzz@dgholdings.cn

  联 系 人:吴宗泽

  6、会议费用: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会回执

  截止2023年1月5日下午收市时,本人(本公司)持有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名称:

  股东账户: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为便于股东参加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28

  2、投票简称:东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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