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2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5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 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汪梅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李军先生、邵博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同意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提名张俊先生、贾蕾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汪梅方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7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 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贾蕾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陈颖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简历

  陈颖,女,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武汉物产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财务部主管、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监察审计部副部长、财务管理部副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部)部长。现任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外部董事服务部)部长,兼任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除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任职外,未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6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邵博女士、总经理汪梅方先生及副总经理张俊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为工作调整原因,邵博女士提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汪梅方先生提请辞去总经理职务,张俊先生提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邵博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汪梅方先生、张俊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邵博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汪梅方先生、张俊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行,邵博女士、汪梅方先生、张俊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汪梅方先生辞职的原因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邵博女士、汪梅方先生、张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邵博女士、汪梅方先生、张俊先生在分别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为推动公司改革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邵博女士、汪梅方先生、张俊先生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李军先生、邵博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同意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提名张俊先生、贾蕾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会议选举汪梅方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聘任张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简  历

  汪梅方,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武汉市工业品商业(集团)总公司办公室副科长、科长、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武商联)市场部经理、营运部经理、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武商联)办公室主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武汉连锁经营协会会长。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张俊,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仓储重庆公司总经理(兼)、中百仓储常务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任湖北省食品流通行业协会会长。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贾蕾,女,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察室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东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公司监事。现任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协同部部长,兼任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友谊副食品商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除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任职外,未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